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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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房地产开发中,确认物业收入需满足四要素: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符合交付标准;正式通知购买方接收房产并递交结算清单;购房款项与实测面积匹配,开具发票或收到书面承诺;建造成本真实可计量,公共设施费用有合理预估。
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一、房地产企业确认收入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中,房地产企业对某项物业确认收入通常涵盖了以下四大关键要素:

首先,该物业的建设工程必须已经圆满完工并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以确保符合销售合约中所规定的交付标准与要求;

其次,正式通知购买方接收所购房产,且同时将结算清单呈交对方,并经其认可;

再次,与实测建筑面积相匹配的应缴购房款项需得到明确并已经开具相应发票,或已收到买家关于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函;

最后,商品房屋的建造成本已经真实发生并且可以进行有效计量,同时公共设施配套相关费用支出也须具备合理的预估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

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一)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二)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三)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四)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五)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二、房地产企业洗钱罪量刑标准是多少

在处理房地产企业涉嫌洗钱犯罪的问题时,我们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量刑裁定操作。对于有所属机构牵涉其中的洗钱犯罪行为,一般都会对该机构处以罚款,并且同时追究其直接负责人以及其他对事件负有重要责任的职员的刑事责任。具体的刑期和罚款金额将根据洗钱的实际金额、情节的严重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通常情况下,个人实施洗钱犯罪的,最严厉的惩罚可能是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款;而对于单位实施此类犯罪的,所面临的罚款金额往往会更为庞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房地产领域的开发环节中,我们必须确保物业收入的最终确认需要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素:首先,项目必须全部竣工并且已经顺利通过了验收程序,并达到交付标准;其次,我们需要向购买方发出正式通知,告知他们可以接受房产,同时提交详细的结算清单;第三,购房款项必须与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相吻合,并且我们已经开具了相应的发票或者收到了书面的付款承诺;最后,建设成本必须是真实且可计量的,而公共设施的相关费用也应该有合理的预估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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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置“工程结算”科目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2)设置“工程施工”科目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本科目下设“合同毛利”明细科目。本明细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项目)确认的合同毛利。  

3)设置“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当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不能收回的金额应当在发生时立即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工程结算”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工程施工”的抵消科目。如果“工程施工”余额大于“工程结算”的余额,则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一项流动资产,反之列为流动负债。这样,“工程施工”账户余额在工程未完工时一直保留在账上,就可以提供从开工到现在的累计发生数据:“工程结算”也可以提供累计开出结算单办理了结算的金额。这种核算方法,能提供更充分、更全面的施工企业会计信息。  在收入的核算方面,更好地贯彻了权责发生制原则、更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和谨慎性原则,能向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有它的适用前提:要求贵单位有完善的内部成本预算制度,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依据,以便准确计算各工程项目合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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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1)建立定密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可由保密委员会委员、保密干部和专为干部组成);(2)制定工作计划;(3)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学习有关保密法规,作动员;(4)拟定“保密范围”(由部门专业人员提出初步意见,经工作班子综合分析,经过一、二次反复,由领导小组会议正式确定);(5)培训骨干,使之掌握具体操作规程。

二,定密阶段。(1)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照“保密范围”提出具体商业秘密事项:(2)填写登记草表,由部门领导签字送定密领导小组工作班子提意见;(3)业务部门根据工作班子提出的意见作相应调整,填写正式登记表报定密领导小组核准;(4)定密领导小组受权人签字,成为本企业正式的商业秘密事项;(5)为商业秘密事项作标识;(6)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三,确定要害部门(部位)建立健全制度阶段。(1)将集中处理使用商业秘密的部门(部位)列为要害部门,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作出明显标志。(2)根据商业秘密事项产生、制作、储存、传递、使用的流程环节,对各类设备和不同环境的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有的制度可由职代会讨论通过);(3)与涉密人员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集中确认商业秘密工作完成之后,应转入日常的工作,对商业秘密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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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
(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地产企业(建造承包商)在什么情况下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收入实现《企业会计制度》第95条规定,固定造价合同符合下列四个条件可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4)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中国发行部也曾明确,除代建房产可使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销售收入实现外,房地产企业收入不能根据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代建房产实际上要求有建造合同。归纳起来,其条件有:(1)有建造合同,并且合同不可撤销的;(2)买方累计付款超过销售价格的一定比例(一般为50%);(3)其余应收款能够收回;(4)开发项目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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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密阶段。(1)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照“保密范围”提出具体商业秘密事项:(2)填写登记草表,由部门领导签字送定密领导小组工作班子提意见;(3)业务部门根据工作班子提出的意见作相应调整,填写正式登记表报定密领导小组核准;(4)定密领导小组受权人签字,成为本企业正式的商业秘密事项;(5)为商业秘密事项作标识;(6)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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