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若要进行诉讼,被告须为直接肇事方,而其保险公司则作为次要被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时,应依据当事人之行为对引发事故之影响及其过失程度,做出合理判断。关于交通事故造成之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调解,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调解协议生效之后仍未履行,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通事故谁急着结案
若因交通事故责任归属为全责方,首先应遵从相关法律规定,从投保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获得保险理赔额度范围以内的应急赔偿。
然而,若其实际费用仍有短缺,则需由责任人独自承担此部分剩余金额。就此次事故而言,涉及的补偿与赔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医疗费用、误工补贴、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期间时的伙食补贴以及营养费用等等;
此外,还涵盖了残伤等级鉴定费用、伤残人士的赔偿金、辅助医疗器具费用、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对死者家属的赔偿金等多个方面。
最后,为缓解精神压力,也会给予相应的精神伤害抚慰金作为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通常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直接导致者,而保险公司则被归类为次要被告。当这类事故发生时,根据肇事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及其过错程度,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责任判定。对于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者民事诉讼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功,或者协议未能得到有效执行,当事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