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程序所需的相关材料如下所示:
首先是协议离婚,具体要求为必须提交代表本人身份的户口簿、证明个人信息的身份证,证明婚姻状况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离婚事宜的离婚协议书等有关文件;
其次是诉讼离婚,相较于前者,它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要求离婚的起诉状,当然,证据方面的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其他证据材料。
如果有夫妻双方想要通过自愿离婚的方式解决问题,他们务必签署一份书面且具体的离婚协仪,随后亲自前往管辖婚姻事务的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需明确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同时针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相关问题达成共识的意愿。请注意,协议离婚的全部流程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方可完成。在这期间内,双方需经历离婚冷静期,即从收到离婚申请开始等待至少三十日。在冷静期结束之后,如若夫妻二人未能在截止日期前到达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那么他们的离婚申请将会被视为撤销。另一方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有确凿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证据支持,且只有当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时,法院才有可能会同意判处离婚。
根据规定,当事人在准备应诉材料时需要具备民事起诉状,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离婚起诉状,并附加夫妻的有效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表明其住址的确切户口簿。如果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情况,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先前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后发布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都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办理离婚手续所需之材料具体如下所示: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而针对诉讼离婚,则需递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证明感情破裂之证据(例如录音、录像等)等文件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应遵循自愿原则,以书面形式签署离婚协议,并亲至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明确表达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并且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与债务偿还等问题达成协商一致的共识。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大致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方可完成办理工作。在通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皆须具备领取离婚证书的资格,且该冷静期设定为为期三十日。在冷静期结束后,若夫妻双方未能于三十日之内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即被视为撤销原先提出的离婚申请。对于起诉离婚的情况而言,当事人需提交合法证据与材料,经由法院审查认定后始得依法予以受理。
此外,法院仅在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之际,方能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离婚判决。为此,当事人通常需提前备妥以下诉讼材料:民事起诉状,即正式的离婚起诉状,以及夫妻二人的有效结婚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明及户籍本。若系初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亦需提供历年来法院就离婚纠纷展开审理并作出判定的裁判文书或裁决书作为佐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履行离婚程序时所必须提交的相关文件资料如下:如选择通过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您将需要准备好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已完成结婚注册手续的结婚证书及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如果您决定以诉讼手段解决纠纷,以下是您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户口簿、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明确清晰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若您希望以自愿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您需要签署一份详尽的离婚协议,然后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的登记,同时也需要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债务偿还等问题做出妥善安排。关于协议离婚的具体流程,大约需要耗费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其中还包含了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而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况,您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详细的民事起诉状,同时附上结婚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以及居住地址证明。如果您已经就同一事项提起过诉讼,那么再次提出起诉时,还需要提供之前案件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裁定书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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