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车子被交警扣留鉴定,费用谁出
1.在有关交通事故车辆鉴定事宜中,鉴定费用通常由公安机关承担。
2.按照相关法规,鉴定费用原则上由公安机关负担,但若当事人选择自行鉴定,则不在其范围之内。因此,当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之际,技术鉴定费用应由公安部门承担,这与事故车所有权人无任何关联性。
3.针对物品的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需求时,查封和扣押的期限并不涵盖在这些环节之中。检测、检验、检疫或技术鉴定的时间节点需明确且书面向当事人传达。而所需涉及的检查、实验和测试等费用由公务机关承担。相关鉴定检测费用亦应由公权力机构负责承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条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交通事故车辆折损费怎么主张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折损费用问题,应当依据该类车辆本身价值及行驶里程数,以及车辆目前的旧度状况来进行科学估算。详细而言,赔偿金额应当依照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按照车辆的相关三包证明予以精确计测,且需获得报案机关认可之后,方能向对方提出赔偿请求。如若为全新汽车,可咨询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以获取准确评估,其衡量方式可简化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在这个过程中,制造商负责在0.5至1之间制定使用补偿系数,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确注明。此外,通常你也有权要求以下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误工薪资以及交通费用。综合来看,通常你能够争取到维修费用、交通费用以及误工薪资等项目的赔偿。特别注意的是,尽管本次事故对你所驾驶的车辆价值造成了一定影响,但实际上车辆折损费一般仅能在车辆出售之际才能得以体现。换言之,若尚未出售车辆,则折损费并非以实实在在的数额体现出来,仅仅体现在一项虚化的经济损失上。因此,若就此主张折损费,恐无法得到法律方的认可与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在关于交通事故车辆鉴证的相关规定中,按照常规情况,鉴定费用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承担。然而,如果当事人选择自行进行鉴定,那么所产生的费用将由其个人承担。当车辆在公共道路上发生意外事故时,技术鉴定费用将由公安部门全权承担,而无需车主支付任何费用。此外,对于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所需的时间,必须向当事人明确告知,并且所有相关费用都将由公务机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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