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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居住权可以设立几个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并未明确指出居住权可以赋予几名自然人,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居住权仅能设立一份,例如,房产所有者可将居住权授予一对夫妇二人共享,如此便涵盖了两名住户,然须注意的是其所享有的仍属同一份居住权。
此外,居住权自完成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一旦为该等住户办理了居住权登记手续,则无法再次进行居住权的申请与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可以通过遗嘱设立吗
房屋居住权得以通过遗嘱进行约束及设定,在立嘱过程中务必明确居住权有效期限以及房产的确切地理位置等关键要素。居住权获得者则有权根据合约所规定之条款,对他人拥有产权的住宅物业实现占用并实现使用权益,从而满足日常生活所需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详细规定居住权可以分配给几位自然人享有,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每位自然人只能持有一份居住权。举例来说,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将居住权授予一对夫妻,从而使这两位住户都能享受到居住权的保护,但是他们所持有的居住权仍然属于同一份权利。居住权自登记之日起正式生效,并且在完成登记之后,该权利便无法再进行重新申请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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