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拿到鉴定结论书怎么赔偿
当您收到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书时,请务必先耐心等候十五个工作日,确保您及所在单位均未提出任何重新进行鉴定的要求或意愿。
然后,您便可以根据贵单位为您投保的相应保险类型,着手筹备理赔申请事宜。若贵单位已为您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您需按照规定填写工伤待遇申请表格,并在其中勾选您希望申请的理赔项目,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药费、残疾器具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等。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程度的员工而言,还应当勾选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两项。
然而,若贵单位未能为您购买工伤保险,则以上所有费用皆须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在此情况下,您首先应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您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仍有异议,您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您务必要妥善保管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关证据,例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收入证明等,以便于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倘若对仲裁或法院判决结果感到不满,您有权申请启动再审程序。在仲裁或法院判决正式生效之后,若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支付赔偿款项,您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拿到鉴定结果是不是去社保局
当工伤鉴定结果宣告之后,您便可向社会保障机构申请享用工伤保险的相关福利待遇,此操作过程中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工伤鉴定证明文件、伤残鉴定结果及医疗费用发票等等。请遵循以下具体步骤进行操作:
首先,仔细核查鉴定结果。如发现鉴定意见与自身情况不符或持有异议,可在接到鉴定报告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进一步的鉴定申请;
其次,估算赔偿金额;
最后,妥善处理赔偿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请您耐心等候15个日常工作之内的时间,以确认并没有人提出再次进行鉴定的请求。在此之后,您需要根据您所投保的保险类别来申请相应的理赔事宜。如果您已经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您需要填写一份工伤待遇申请表格,并在其中勾选您希望获得理赔的项目;然而,如果您尚未购买此类保险,那么所有的费用都将由您所在的用人单位承担。若经过与用人单位的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对于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话,您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务必妥善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等等。如果您对仲裁或者法院的判决结果仍有异议,您有权申请再审。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任何赔偿金,您可以向法院的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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