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除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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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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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不幸被公司解雇,仍有机会申请失业救济金。要领取失业保险,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过去一年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费用;二是非自愿失业,即失业者并非主动放弃工作,而是因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失业。满足这些条件后,失业者可以依法申请失业救济金,以缓解经济压力。
单位开除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单位开除员工可以领失业金

若不幸遭受到公司的解雇命运,仍然有机会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关于失业保险的领取资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在过去的一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失业保险,且雇主与员工均需严格履行缴费义务;

其次,需在非自愿的情况下失去工作,这意味着失业者并不希望失去现有工作,然而由于自身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不得不面临失业的困境。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单位开除员工写在档案里吗

当员工因故而遭受到来自公司的正式解雇时,其相关的档案材料将被保存在个人信用档案中。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实行集中统一,并由特定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承担此种责任。他们负责的主要任务有,妥善完成对流动员工人事档案的日常搜集、细致梳理、严格存储、合理运用以及安全传输等方面的工作,并且需要严谨地处理与流动员工人事档案管理领域紧密相连的各类事务,比如对流动员工身份的精准辨识、对档案工资记录的严谨记录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您的职业生涯中,难免会遭遇裁员之苦。但即使面临这种不幸境遇,仍然有可能寻求到失业救济金的帮助。为了成功申领失业保险,您需要满足以下两个基本要求:首先,您必须在过去的一年时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按时足额地支付了相应的保费;其次,您的失业状态必须属于非自愿性质,也就是说,您并不是出于个人意愿而主动放弃工作岗位,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的失业现象。只要符合上述两项条件,您就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程序申请失业救济金,从而有效减轻您所承受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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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
若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劳动者可以书面告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该情形下,若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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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员工能领取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可以的,这属于非员工自愿离职,完整领取失业金条件如下:《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扩展资料:失业保险金领取年限和标准:《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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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被开除,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律师回复] 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公司开除了是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被开除虽然是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仍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便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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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
因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领失业金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领取退休金,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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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能领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原因如下: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哪些人员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如果你想领失业金,建议你去原单位,请原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失业登记。
申请领取或换发《失业证》的程序:
(一)填写《申请表》。
(二)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换证只需提供《手册》,但《手册》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且清楚)。
(三)提供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四)经审核录入电脑后打印《失业证》,贴上持证人照片后加盖发证单位公章和照片骑缝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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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严重违纪员工,开除员工,能领到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申办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办理程序:
1、申领失业保险金(
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
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2)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的相关资料7日内核定完毕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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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失业金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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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失踪人员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失踪人员工资怎么领 失踪人员,如果在失踪前工资没有领的,可以由其家属代领,如果是在失踪后,由于劳动者并不在岗,并未参加劳动,并无工资可领。 二、失踪的法律规定 (一)失踪的概念 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没有音讯的事实状态。失踪的原因包括:离家出走、战争、意外事件等。 失踪制度是对一种不确定的客观事实状态的法律认定,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二)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宣告自然人失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自然人失踪已满两年。 下落不明,指自然人离开住所或居所地无任何消息。下落不明的时间必须是持续地、毫不间断地满2年。2年的期限是从失踪人最后离开住所或居所而下落不明的次日开始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2、失踪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提出申请。 所谓利害关系人,指在法律上与下落不明的自然人存在一定的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近亲属和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3、人民依法定程序宣告。人民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应发出公告,寻找该下落不明的人,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后仍无下落的,判决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1、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下落不明的自然人由人民宣告失踪后,其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法律规定的有代管资格的人或有代管资格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指定的人代管。 2、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职责。(保管、代为履行)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其并不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其原来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仍然有效,其承担的民事义务仍须履行。在失踪人失踪期间,失踪人的义务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以支付财产的方式履行。 (四)被宣告失踪的自然人重现的法律后果 被宣告失踪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的下落,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应当撤销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一经撤销,代管人的代管权随之终止,代管人应将其代管的财产及收益返还给被撤销失踪宣告的人,并负有将代管期间对其财产管理和处置的详情告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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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我国政府在各个方面制定了政策都是非常切合民生的,即使说大家在生活当中真的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话,甚至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失业金。问题是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劳动者本人自愿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那么,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是否有规定
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是否有规定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无工作单位参保,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参保代理机构参保。
二、失业保险金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种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的想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您自愿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国家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并不是自愿中断就业的,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所以要是自愿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还是赶紧寻找新的合适自己的工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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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是否有规定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无工作单位参保,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参保代理机构参保。
二、失业保险金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种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的想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您自愿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国家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并不是自愿中断就业的,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所以要是自愿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还是赶紧寻找新的合适自己的工作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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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员工怎么领取失业金?
单位辞退员工领取失业金是可以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社保部门审查、发放失业金等,对于失业金的领取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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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
2、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3。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携带本人身份证、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4。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1、已办理失业登记,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3、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2:1。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3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与用人单位解除,并有求职要求的、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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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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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对于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能领失业金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员工在满足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之后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办理程序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进行执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第七条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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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否领取失业金
[律师回复] 我国政府在各个方面制定了政策都是非常切合民生的,即使说大家在生活当中真的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话,甚至可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失业金。问题是有一种情况是属于劳动者本人自愿和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那么,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是否有规定
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是否有规定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依法办理了失业保险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失业人员可以选择是否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领的,应在解除或终止合同之日起60日之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超过60日未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累计缴费年限满2年不足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各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确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应到受理本人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公司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时,应向社会保险公司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发放的《失业就业登录证》和相应的求职证明,同时,按要求如实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并按月发放。无工作单位参保,劳动者可以找当地的参保代理机构参保。
二、失业保险金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这种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领失业金的想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您自愿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国家规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并不是自愿中断就业的,只有符合这一条件才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所以要是自愿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的话,还是赶紧寻找新的合适自己的工作比较好。
公司以严重违纪开除员工,能领失业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以严重违纪开除员工,能领失业金吗问题解答如下,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申办对象资格: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办理程序:
1、申领失业保险金(
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
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2)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的相关资料7日内核定完毕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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