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拒赔后应该怎么做处理
关于保险责任的非覆盖性情况,通常存在两大类型:
第一类是指所发生的风险事件并未在保险合同中所包含的“保险责任”条款中加以明确约定,从而被视为保险公司的免责事项;
第二类是指尽管所涉事件可能属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范畴,但是由于该等事项符合了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明的免责条件,因此同样无法获得保险赔偿。以人身意外伤害险为例,若被保险人遭遇车祸,但经查证其系无照驾驶,那么此种情形便属于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范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除外责任,根据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有权据此拒绝进行理赔。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保险拒赔后,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保险,无论是何种保险业务,当该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其所享有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均为两年。这一时间起算的日期应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2.然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时,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限则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保险拒赔事件发生后的应对策略在保险责任未给予覆盖的具体情况中,主要包含了两类缘由:一方面,就是由于风险事件的发生已经超越了保险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经济保障所能涵盖的范围;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投保人未能尽到真实披露的法定义务,或者故意对重要信息进行隐匿,从而使得保险公司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无法准确、合理地加以处理,进而导致了相关损失的产生。以上这两种情况,通常都不被视为属于保险责任的范畴内。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