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再次报监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首次遭受侦查机关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性措施之日起,即有权选择委派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咨询及服务;在侦查期间,仅允许律师担任该角色。而被告同样享有随时指派辩护人的权利。在侦查机关第一次处理犯罪嫌疑人相关事宜时,必须向其明确告知可就此事项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有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正式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内,亦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提出委托辩护人的请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应立即将其请求传达给相关部门。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亦可由其监护人、近亲代表其进行委托。辩护人在接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之后,有义务尽快通知负责办理案件的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二、取保候审再缓刑吗怎么判
若符合特定条件,便可在取保候审后,予以缓期执行。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2、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3、罪犯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4、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5、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在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当犯罪嫌疑人首次受到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性措施时,他便拥有了指派律师作为自己辩护人的法定权利。在整个刑事侦查过程中,只有律师才有资格承担这一角色。旨在维护被告人权益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指定时间段内向嫌疑人和被告人明确告知他们享有聘请辩护人为其助阵的权力,并且对于正在接受拘留审查的人员,允许他们通过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家属来行使替他们拜托辩护人的这项权利。一旦犯罪嫌疑人与辩护律师达成协议,后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涉案的执法机构予以通报,以确保刑事程序能够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