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以后能到法院吗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为平衡保障人权与追究罪责而设置的一项选择性强制措施,旨在让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获得临时释放以便接受审判,同时必须确保其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也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却又不足以产生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群体。在被取保候审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赴法院参加庭审活动还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假如取保候审系源于《刑诉法》第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的原因之一,并且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便可在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基础上前往法院出庭受审。但是,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案件状况有所变动,法院亦有权撤销原有取保候审决定,并要求被取保候审者重新回到看守所等待审判。因此,取保候审后能否顺利前往法院参与庭审,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法院的最终裁决进行判断。若取保候审的实施是合法且合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可在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前提下前往法院;反之,如若不符合相关规定,则可能面临重新被羁押的境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取保候审以后还有刑期吗
在法律的规定中,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算作刑期之内。通常情况下,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正式生效且执行之前,如果已经先行被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被羁押的时长可以相应地折抵为罪行的刑期。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羁押并非特指取保候审这一种形式,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取保候审并不能够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进行折抵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保释,作为中国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法定措施,赋予了处在特定阶段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以暂时的自由,只要他们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确保自身行为对整个社会秩序不构成威胁,那么就可以接受审判。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保释的适用范围主要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然而,在获得保释之后,能否顺利参与到庭审过程之中,则需要视乎其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能够始终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并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那么他将有资格出席庭审;反之,如果违反了任何一项规定,都有可能导致其保释资格被取消,并重新关入拘禁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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