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
通常而言,保险理赔过程中出现拒绝赔付现象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如下五个方面:首先是保单中的具体条款与实际情况相悖离、亦或是在申请理赔时所需内容同保单所载条款存在实质性的差异;其次,被保险人在投保之时对某些重点信息进行了刻意掩盖或未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此类重要信息;第三点方面,事故发生后未能依规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进行报备,或者未能提交充足可靠的证据作为理赔依据;最后一种可能性就是保险公司认定此次事故并不属于其承保范围之内;除此之外,若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并未做出适宜、合理且有效的补救措施,从而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也可能会遭遇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四条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保险理赔申请遭到拒绝的主要原因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单使用条件和实际情况存在不相符或者理赔申请环节中与条款内容出现严重分歧;其次,在投保过程中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未能如实地履行告知义务;再次,发生事故之后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告或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够充分;最后,事故所涉及的风险并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之内;此外,被保险人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并未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损失程度。以上诸多因素都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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