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基金不赔怎样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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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已向法院递交正式诉状,详细列明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诉求。我们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待法院公正审理,以法律为准绳,为我们主持公道,还原事实真相,确保正义得以伸张,维护社会公平与法治秩序。
工伤保险基金不赔怎样起诉

一、工伤保险基金不赔怎样起诉

1.向法院提交正式的法律诉状;

2.经过法院核查,若符合立案标准,则对被告发送包含起诉书副本的通知书;

3.设定期限为十五日,这段时间内被告需提交答辩状,法院会在收到答辩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副本送达给原告;

4.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流程;

5.对于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应提前三天通知相关当事人,并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

6.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与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场的证人证言、展示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

7.法庭辩论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驳、第三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或进行反驳、各方之间展开激烈的辩论。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将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询问各方的最终意见;

8.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根据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依法做出判决。如在判决前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则可进行调解工作,如调解失败,则应立即做出判决;

9.判决宣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工伤保险基金怎么赔偿

在提供劳动者工伤保险缴费服务方面,雇主企业应对遭受工伤侵害的员工提供如下补偿措施:在员工因伤需前往统筹地区以外进行治疗期间产生的交通及膳食住宿等相关费用应给予全面保障;如员工因工伤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生活自理能力丧失,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专业认定后,支付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用;对于因工伤而需要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也应由雇主企业承担;当员工与雇主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员工有权享有一次性的医疗补助金

此外,雇主企业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可能面临的其他经济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基金不予理赔的情况下,如何提起诉讼?本团队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提交了详尽的诉讼申请书,以便切实阐明案件的具体情况、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我方的核心诉求。作为坚守法律立场的代表,我们坚信应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希望法院能够公开公正地进行审理工作。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规范,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为广大民众争取到应有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我们致力于调查事件真相,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彰显,以此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法制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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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交通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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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基金会基金专项基金和基金会基金会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快速解决“金融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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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专项基金、基金会、基金会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基金会,专项基金,基金会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基金会与基金专项基金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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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保险基金不赔付的项目
对于工伤保险基金不赔付的项目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按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2、造成伤残的赔偿;3、造成死亡的赔偿;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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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和专项基金,基金和基金管理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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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基金会、基金及专项基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如何区分基金会、基金及专项基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怎么区分基金会,基金会,专项基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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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基金及专项基金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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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基金会,专项基金,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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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辨基金会,专项基金和公募基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基金会、专项基金、专项基金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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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构通过各种方式征集的,用于工伤保险事业开支的专项基金。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建立工伤保险基金是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原则为依据的,即通过广泛筹集基金,实现人员、单位、地区之间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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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如何看待基金会的基金和专项基金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目前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需要指出的是,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可以简称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简称非公募基金会,但不能想当然地称为私募基金会。因为我国法律没有私募基金会的概念,与之较接近的法律概念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由一个有公信力的、专业知识强的人或者机构,将零散投资人的钱聚集在一起用于投资股票、债券、货币等金融产品,从而为投资人获取收益的组织。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主要是受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各类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约束。但慈善组织的基金会,主要是受《慈善法》和2020年制定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基金会可以设立专项基金,如很多公募基金会下设个人或企业设立的冠名基金。不过,基金会下设的专项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专项基金不得以组织的名义开展募捐、与其他组织和个人签订协议或开展其他活动。专项基金的收支应当全部纳入本基金会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单位、组织或个人账户,不得开设账户和刻制印章。专项基金不得再设立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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