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在特定情况下享有调解的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有权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协商。
此外,在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之前,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可选择撤销自诉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典型的“不告不理”案件,即必须由受害者主动提起诉讼才能启动司法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二、法院起诉侵占罪律师费收费百分多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侵占罪被视为对财产权益的侵犯,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往往会被归类为财产案件进行审理。关于此类案件的诉讼费用收取标准,则是根据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值,按照法定比例分阶段累加计算后予以缴纳。例如,若诉讼请求金额未超出人民币1万元的范围,则只需缴纳50元的诉讼费;而当诉讼请求金额介于人民币1万至10万元之间时,则需按照2.5%的比例缴纳相应费用。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侵占罪在特定的情境下是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的。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具有主持调解的权力,而作为自诉方,他们同样有权选择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撤销诉讼请求。侵占罪属于“不告不理”类型案件之一,这意味着必须由受害者发起诉讼程序才能启动。在法院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当事人双方都具备充分的协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