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二次抵押过了时效还有效吗
在房屋抵押超出约定时限之后,即使其所担保的债权人的主债务依旧尚未解除清偿义务,相应的抵押权仍然保持着法律效力。抵押权与被担保的主债权存在并立共生的紧密联系,若主债权得以消除,则抵押权也应随之消失不见。
值得我们关注的一点在于,如果在抵押约定期间内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事务,例如在抵押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或者抵押关系宣告终止之后,未能及时前往原登记机构进行变更或注销抵押登记手续,那么在逾期达到两年之久以后,抵押权将失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子二次抵押离婚了能抵押吗
若在离婚协议书中阐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那么此种情形下,申请人是能够直接进行银行抵押贷款业务,不受任何影响的。
然而,若涉及到条款条件下的房产分割,例如将房产登记在您个人名下,但需以支付给另一方规定金额作为前提的话,情况就有所不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房屋抵押期限超过法律规定之时,抵押权仍然依法持续有效,直到主债务得到圆满清偿为止。但是,一旦主债权彻底消失,抵押权便会立即丧失其法律效力。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在抵押期限之内未能妥善办理有关变更或者终止手续,那么自逾期满两年之日起,当事人即可能丧失对相关事项的诉讼权利。因此,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就必须确保抵押登记能够及时进行相应的变更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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