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纠纷保险有哪些
保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制定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以确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为前提,承担以下各项费用的赔偿责任:
(1)当患者因遭遇医疗事故而导致医疗费用显著上升时;
(2)若患者在患病期间发生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残疾用具费等额外开支;
(3)以及因医疗事故产生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
然而,请注意,以上(1)(2)(3)项所涉及的损失与费用的每次及累计赔偿总额均不得超出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明确列出的每次事故和累计赔偿限额。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第三条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所注明的保险期间、追溯期以及承保的医疗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医疗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且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并经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向保险人提出赔偿申请,保险人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确认构成医疗事故的,负责对下列各项进行赔偿:
(一)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增加的医疗费用支出;
(二)患者由于遭受医疗事故而发生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陪护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
(三)由于医疗事故而给予患者的残疾生活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
上述(一)、(二)、(三)项损失及费用的每次和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和累计赔偿限额。
二、医疗纠纷保险公司理赔能赔多少钱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严谨地确立了以下医疗事故相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1.医疗费用,即根据医疗事故给患者带来的身体损害开展治疗所需支出的实际医疗金额进行核算,并依此金额发放补偿金;但这并不涵盖原发病引起的医疗费用。
2.结案後,若确实需要进一步诊疗,那么该治疗费用则按照基本医疗费用进行支付。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明确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
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之规定,我司将对您所涉及的医疗事件进行严谨而细致的核实与判定,以确认其中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在经过深入调查并确认为医疗事故之后,我司将全权承担起相关的赔偿责任,支付范围涵盖但不仅限于您的医疗费用支出、医院住宿费、伤残津贴以及死亡抚恤等方面的损失。我司秉持着公正且公平的原则,致力于为每一位遭受该事故困扰的客户争取到其应得的补偿及保障权益。我们始终坚守为客户提供安全、稳定且可靠的保险服务承诺,全力捍卫每一位客户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