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的分割如何操作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首先,对于那些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并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来说,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共有财产来偿还贷款的话,那么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归属于首付款的支付方,而产权人则有责任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其次,若是在结婚后采用共同贷款方式购买,那么此种情况便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处理。
借名买房的分割如何操作

一、借名买房的分割如何操作

首先,对于那些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并且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同时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情况来说,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共有财产偿还贷款的话,那么不动产的所有权应归属于首付款的支付方,而产权人则有责任对另一方进行相应补偿;其次,若是在结婚后采用共同贷款方式购买,那么此种情况便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借名买房的房产办理转移登记需要交税吗?

转让房产时通常需缴纳相关税费。详细而言,涉及到的具体税费包含但不限于:

1、契税:对于在90平米以下首次购买房产者,其按照1%标准缴纳税款;若房产面积介于90至140平米之间,则为房价的1.5%;倘若建筑面积超出140平米,则根据房价的3%来计算。

2、营业税:当房产获得产权达五年之久时将予以免除此项费用的征收;如未能达到该期限要求,税率则为房价的5.5%。

3、土地增值税:房产产权的持有期若是超过五年,将即时免除该项税费的征收;反之,在未达到该时间段内,须依照房价的1%来计算税负。

4、所得税:同样地,只有在房产取得所有权已满五年这一时间点上,方能免除这项税收的征收;不然的话,税率将依据房价的1%或者房屋原始价值减去当前价值后的剩余部分再乘以20%的方式来制定。

《契税法》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首先,当一对夫妇在结婚前购置房产并以各自的私人资金支付了首付,接着再向银行机构递交贷款申请时,如果在整个婚姻生活过程中,他们是用夫妻共同拥有的财物来清偿所负担的房贷,那么依照法律规定,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应归属支付首付款的那一方,然而,产权所有者还有义务对配偶作出适当的经济赔偿;其次,假设上述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后,那么根据法律法规,这种情况将会被视作夫妻的共有财产,为了维护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们应该采取均等分配的方式予以处置。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名买房的分割如何操作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4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8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8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6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8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0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7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81****291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31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688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借名买房协议作用是什么,借名买房范本怎么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借名买房协议作用是什么,借名买房范本怎么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借亲戚名字买房要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借名买房”事实上是一种存在借名人与登记人之间关于房子实际所有权归属的约定,属于合同法规制的合同关系。尽管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这种合同类型,但这并不影响该法的适用,根据购买房屋的性质,可以将借名买房区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借名购买政策性保障用房,该借名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潜在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资格群众的利益,也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另一类是借名购买普通商品房。多数为了规避限购、信贷政策。该行为没有致使购房数量超出国家调控的总量,没有侵犯社会公共利益,在符合一般合同成立、生效要件的情况下,该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认定借名购房的最大困难在于,当事人往往在具体的交易过程中并没有形成书面明确的借名购房合同。依据借名购房关系要求房屋过户的一方当事人,承担着证明双方存在借名购房合同的举证责任。因此律师提醒大家,借名购房的一定要签订一份书面的借名购房协议,并对合同加以公证或见证,
第二,借名购房的付款记录一定要明确标注为购房款,如果按揭购房的话,每一期的按揭款都要标注。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0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如何分割“借名买房”的房产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借名买房”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时,由于房产本身无法直接进行分割,一般是一方取得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份额的对价,借名人可以通过协议实现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工地施工人员在操作切割机切割角钢时被警察带走了,警察要操作证。需要有操作证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工地施工人员在操作切割机切割角钢时被警察带走了,警察要操作证。需要有操作证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工地施工人员在操作切割机切割角钢时被警察带走了,警察要操作证。需要有操作证吗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名买房”的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借名买房”需要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时,由于房产本身无法直接进行分割,一般是一方取得所有权,另一方获得相应份额的对价,借名人可以通过协议实现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施工人员在操作切割机切割角钢时, 被警察带走了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借名买房协议作用是什么?
签订一份比较完善的借名买房协议,可以避免后续借名人与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该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属于各自真实意思表达,可以避免后续发生房屋产权纠纷的风险和借名人不按约定支付房屋月供及相关费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家里出了一点事情,发生了一点纠纷。我们需要分户,请问一下房产分割协议书分户怎么操作呢?
[律师回复] 为促进家庭和谐共处,保持家庭和睦团结互助,防止家庭纠纷产生,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产编号:)壹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父母方)代表:甲方爱人见证:
乙方(长女方代表):乙方爱人见证:
丙方(次女方)代表:丙方爱人见证:
第一条本协议书中所述的房屋位于:,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长次女)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合同范本。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经甲乙丙三方协议,该房由甲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乙方享有,与丙无关;该房待甲方百年归老年后其所有权、使用权由乙方继承,与丙方无关。
第三条甲方本着平等、关爱子女的原则进行承诺,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四条该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修缮、装修等施工行为,由甲方承担,不得有异议。
第五条该房在甲方或甲方爱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甲方同意,对本协议此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该房若遇拆迁、维修等事宜不能居住,乙方必须及时为甲方或甲方爱人提供与该房同等条件以上的居住生活房屋;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及爱人必须照顾甲方或甲方爱人的起居生活。否则甲方或甲方爱人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必须拿出十五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偿交给甲方或甲方爱人,该款每年交壹万元人民币、分十五年交清。每年阳历十二月底前交清。
第八条本房产协议书所涉及内容为甲方百年归老后房产分割协议,除该房产之外的任何有形无形财产继承份额则以甲方口头遗嘱或书面遗嘱为准,乙方、丙方不得有异议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农村房产分割协议书。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壹份,自签名之日起有效,女婿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另:为示公证,特邀请叔辈、、二人作为本次协议书签订旁证。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经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
甲方(父):甲方(母):
乙方(长女):乙方爱人见证(长婿):
丙方(次女):丙方爱人见证(次婿):
叔辈旁证:
签订时间:年月日时
签订地点:
这是房产分割协议书分户怎么操作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名买房协议作用是什么?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借名买房协议作用是什么?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如何操作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区别不大,也是先把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个人财产分出来,然后再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lt;lt;婚姻法gt;gt;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对夫妻感情上破裂有过错,负有主要责任,即出现一方有婚外恋或重婚的行为;一方对他方有虐待遗弃的行为;一方好逸恶劳,有封建思想等等。则在分割财产时,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相对多分割一些财产,以体现对无过错一方的保护和对过错一方的惩罚。
二、再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呢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一般只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即通常一方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是不能分割的,但这也不是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它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两种情况下,另一方都可以分割。此外,如果结婚未满8年,但双方对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三、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怎么办《婚姻法》第33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夫妻之间因婚姻关系而存在的的抚养义务,虽然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但在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有条件的。总的来说,农村二婚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和一婚离婚没什么区别,夫妻双方应该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清楚,然后再根据相关原则分割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是自愿离婚,没有过错的话,夫妻财产应当平分。考虑到孩子抚养的话,也可以对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多分一些。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0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岳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想在回龙观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俩人都不是北京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北京的朋友A的名义买下了房屋。俩人入住新房后不久,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也办理到了A的名下。5年后岳、张俩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争议焦点:该套房产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A和岳、张夫妻对该房产的权属均无争议,则该房产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房产的归属做出约定,并取得A的签字认可,然后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在A出具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如果夫妻俩不能就房屋的归属达成一致,则可以在向提起离婚诉讼时,请求对该房产一并做出处理。特别提示:由于房产证登记在A的名下,因此,在未取得A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岳、张俩人是不能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这种情况下,也是不会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在A认可房产为岳、张俩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岳、张可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由于岳、张俩人均不具有购买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因此,在房产从A名下过户到岳、张其中一方的名下时,除了要缴纳各项税费外,还应按照北京市的规定交纳房屋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岳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想在回龙观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俩人都不是北京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北京的朋友A的名义买下了房屋。俩人入住新房后不久,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也办理到了A的名下。5年后岳、张俩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争议焦点:该套房产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A和岳、张夫妻对该房产的权属均无争议,则该房产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房产的归属做出约定,并取得A的签字认可,然后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在A出具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如果夫妻俩不能就房屋的归属达成一致,则可以在向提起离婚诉讼时,请求对该房产一并做出处理。特别提示:由于房产证登记在A的名下,因此,在未取得A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岳、张俩人是不能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这种情况下,也是不会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在A认可房产为岳、张俩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岳、张可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由于岳、张俩人均不具有购买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因此,在房产从A名下过户到岳、张其中一方的名下时,除了要缴纳各项税费外,还应按照北京市的规定交纳房屋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岳先生和张女士结婚后想在回龙观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因俩人都不是北京户口,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以北京的朋友A的名义买下了房屋。俩人入住新房后不久,该经济适用房的产权证也办理到了A的名下。5年后岳、张俩人感情破裂,面临离婚。争议焦点:该套房产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A和岳、张夫妻对该房产的权属均无争议,则该房产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就房产的归属做出约定,并取得A的签字认可,然后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在A出具书面证明的情况下,如果夫妻俩不能就房屋的归属达成一致,则可以在向提起离婚诉讼时,请求对该房产一并做出处理。特别提示:由于房产证登记在A的名下,因此,在未取得A书面认可的情况下,岳、张俩人是不能将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这种情况下,也是不会将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的。在A认可房产为岳、张俩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岳、张可以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但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由于岳、张俩人均不具有购买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因此,在房产从A名下过户到岳、张其中一方的名下时,除了要缴纳各项税费外,还应按照北京市的规定交纳房屋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借名买房的分割如何操作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