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擅自离职,公司损失如何追偿
在劳动者未经许可擅离岗位,导致雇主遭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雇主有权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向该雇员追索经济赔偿。
关于经济赔偿的数额大小,雇主可以通过从劳动者本人当月工资中进行扣除来实现。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每月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所扣除的数额,不得超出其当月薪酬总额的20%。
如果扣除之后所剩下的工资额度仍然不足以达到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应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办,扣发工资吗?
如若员工未经许可便从雇主单位离职,这无疑是对公司基本规范和既定政策的公然蔑视,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雇主权益。这种情况下,雇主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具体解除过程中,有权利一次性全额支付雇员薪酬,无需扣除任何工资部分。
然而,如果员工的擅自离职行为给雇主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那么他们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此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员工未能遵循职责确定出的员工义务擅自离职行为给雇主带来的经济损失,雇主依法享有向其追索相应经济赔偿的权利。赔偿数额可以从员工工资收入中予以扣除,然而需要强调的是,所扣除的数额不应逾越该月份应得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以便确保离职员工在扣除赔偿后仍能获得的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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