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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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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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买卖合同可以是要式合同,也可以是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吗

一、买卖合同是非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可以是要式合同,也可以是不要式合同

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那么何谓要式合同,学术界却有不同的解释.关于适用的文书,是指上述行政机关的职员在职务上制作、取得的文书、图画以及电磁记录等。

所谓要式合同,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或手续订立的合同,与此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为不要式合同,即法律不要求必须以一种形式订立,当事人可以任意采取何种形式都为有效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以履行特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是否要式的关键在于合同的存在,受益人的撤销或变更不必征得同意,但必须通知变更的结果。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

在法学领域中,买卖合同被视为典型的诺成合同类型。所谓诺成合同,则是指当事人仅通过意思表示一次且得到对方认可后,即可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形式,这种合同具有“一诺即成”的特性。其核心特征在于,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的那刻起即正式成立并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买卖契约既可视为要式契约亦可归类为不要式契约。后者意指双方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无需采用特别规定之契约形式即可对其签订之契约进行有效确认与拘束。然而,对于何为之要式契约,学界争议颇多且意见分歧。学术主流观点认为,所谓的“要式”,就是以上述行政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制作或获取的各类文书、图表、电子记录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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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婚生子女准正的形式有的国家则规定,除生父母结婚外,还必须办理认领手续,只结婚而未办理认领的,不发生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如日本、法国。另一种是因宣告而准正。对于生父或生母死亡,或存在婚姻障碍,而致使婚姻准正不能时,依父母一方或双方的请求而宣告该子女为婚生子女,如法国。非婚生子女的准正使非婚生子女取得婚生子女的法律资格。至于准正的溯及力,各国立法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没有溯及力,从生父母结婚或宣告之日起发生准正的效力,有的国家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溯及力,从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准正的效力。我国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一是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二是因法官宣告而准正。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由法官宣告子女为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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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买卖土地,非法买卖土地,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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