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辨别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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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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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本质区别明显:前者基于生产要素融合,如无明确契约则按公司规制认定;后者基于双方约定,受《民法典》、《经济法》约束。法律适用上,劳动关系依赖《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适用普通民事法律。主体资格上,劳动关系限于法人组织与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多样,可包括法人、组织和个人的组合。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辨别

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如何辨别

判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究竟为劳动关系抑或是劳务关系颇需考究:

首先,两种法律关系在根源上大相径庭。

劳动关系的产生源自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自提供所需的生产要素进行适宜融合后所形成,而劳务关系则源于双方就此问题达成共识的约定,这意味着,如果双方并未达成任何关于订立契约的共识或者未签订书面协议,亦无口头协定,仅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而产生了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间综合具有整体性及分散性的权责利关系,那么一般应将其判定为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其次,两个法律关系在实际操作中应用到的相关法律条文截然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等相关法规的约束,然而劳动关系的具体执行则有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专门法律予以规范指导。

最后,二者在参与主体的资格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

劳动关系的任意一方只能由法人或者组织担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为劳动者个体,因此劳动关系的参与主体双方并不可能同时都属于自然人,也无法同时属于法人或者组织;

相反地,劳务关系中的参与主体双方当事人不仅可以同时属于法人、组织或者公民,甚至还可以包括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的组合关系。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1.适用法律有所区别,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建立实质性的劳资(劳动)关系,务必签署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然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属于平等地位的出资方和受益方,主要涉及到的是双方在履行合同时所引发的争议,理应按照相应法规律的规范和调整原则加以解决。当确立劳务关系时,双方可依双方实际情况自主商议决定是否实行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对此法律并不会进行过多干预;

2.主体资格相异,劳动者须满足劳动年龄,具备享有劳动权益及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身份,而雇主则限定为符合法定就业要求的法人单位,包括但不仅限于与劳动者建立起实际劳动关系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社群组织、企业、个体经记组织、公民经营实体等各种实体。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既可以由两个分别独立的自然人构成,也可由自然人与单位组成,其结构类型相对较为丰富多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在性质层面上,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两者之间的显著区别在于:前者是建立在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基础之上的,当没有明确书面契约存在时,这一行为应按照相关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来予以确认;而后者则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约定,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等相关法规的制约。在法律适用方面,劳动关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调整,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于一般的民事法律规定。在主体资格方面,劳动关系仅限于法人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产生,而劳务关系的主体范围则相对较为广泛,可以涵盖法人、组织以及个人的各种组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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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如何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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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要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首先看行为主体,劳动关系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被雇佣的劳动者。劳务关系则可能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等。其次,劳动关系有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双方为经济目的提供和接受劳务服务,仅涉及经济层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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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怎么辨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怎么辨别其与劳务合同?
[律师回复]
一、怎么辨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
1、雇佣合同中雇员与雇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主的监管和安排,具有隶属性。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揽人自己决定,不受定作人的监控,承揽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术力量和能力来完成工作,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
2、雇佣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危险、意外事故或损失,一般是由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承揽合同履行中所产生风险则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人承担,除非损失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过失原因所造成的。
3、雇佣合同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合同的标的是提供劳务,雇员只要提供了劳务就有权获得报酬。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雇佣合同中,雇员的工作对雇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雇主所从事业务整体的一部分。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工作通常不属雇主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属部分。
5、雇佣合同中,雇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时向雇员支付报酬,该报酬相当于劳动力的价格。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揽人完成某项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报酬,该报酬不仅包括劳动力价格,还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费等。
6、雇佣合同雇员的工作方式要听任于雇主的指挥与分配,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权,只要其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任务,具体的完成方式和时间由承揽人自己决定。
二、怎么辨别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动,并按劳动的质量和时间给付报酬;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完成一项工作,最后要提交劳动成果,并根据劳动成果给付报酬;
2、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一般在对方组织管理下工作,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一般自主的进行工作;
3、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对于非自身的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而承揽合同中的承揽方,在交付劳动成果以前,自己承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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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如何辨别借条与欠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辨别借条与欠条
1.借条与欠条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影响不同。
2.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大不相同的。
3.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不同。
一、借条与欠条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影响不同。
欠条与借条两者法律效果根本不同,这种不同集中体现在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始点的影响不同,从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根本的差别。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在多长时间内主张权利?
债权人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并未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偿还时间,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因此,未注明偿还时间的借条,只有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
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当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时,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就失去了胜诉权。
二、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大不相同的。
1、若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
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2、若未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三、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不同。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两者虽都能证明债权债务合同存在,但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其本身就是合同,是合同存在的书面载体;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 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欠条间接证明合同存在,其本身不是合同,而是合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 履行债务及债权人催要债权受阻的证明。
能怎么辨别借条与欠条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辨别借条与欠条
1.借条与欠条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影响不同。
2.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大不相同的。
3.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不同。
一、借条与欠条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影响不同。
欠条与借条两者法律效果根本不同,这种不同集中体现在对诉讼时效期间起算始点的影响不同,从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有根本的差别。
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在多长时间内主张权利?
债权人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并未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偿还时间,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因此,未注明偿还时间的借条,只有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
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当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时,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就失去了胜诉权。
二、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大不相同的。
1、若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
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2、若未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三、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不同。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两者虽都能证明债权债务合同存在,但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其本身就是合同,是合同存在的书面载体;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 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欠条间接证明合同存在,其本身不是合同,而是合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 履行债务及债权人催要债权受阻的证明。
该怎么辨别借条与欠条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该怎么辨别借条与欠条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辨别借条与欠条
1.借条与欠条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影响不同。
2.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大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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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条与欠条对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影响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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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借条中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在多长时间内主张权利?
债权人将自己的钱物借给债务人,此时债权人的权利并未受到债务人的侵害。债务人未在借条中写明偿还时间,只是属于双方对此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因此,未注明偿还时间的借条,只有在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
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当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时,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就失去了胜诉权。
二、在交易中,是否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对于无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是大不相同的。
1、若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当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履行义务而出具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
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2、若未约定过交易的履行期限,在交易时未支付价款而向债权人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
三、借条与欠条的法律性质不同。
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两者虽都能证明债权债务合同存在,但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其本身就是合同,是合同存在的书面载体;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 算,表明自欠条形成之日起,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欠条间接证明合同存在,其本身不是合同,而是合同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 履行债务及债权人催要债权受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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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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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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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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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如何查询房屋产权与辨别真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二手房买卖中怎么查询房屋产权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
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二、如何辨别真假产权证
“造假”可以说是现代商品交易中的常见弊病,近期在二手房交易中也出现了产权证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产权证。假证的流入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打击欺诈行为,广大产权人及房屋买卖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认真识别产权证真伪,辨别真假产权证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看产权证外观,包括封皮和纸张。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只有在灯光下才能看出来。假产权证封面比较软,颜色不正,纸张上的水印平铺就容易看见。
(二)看防伪底纹。真产权证底纹有浮雕文字“房屋所有权证”六个字,立体感强,字迹清晰,容易识别。假产权证很难做到颜色深浅、色彩的统一。
(三)看盖章。一个地方是首页盖章,真产权证第一页上的盖章是机器盖的各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公章。假产权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因为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另一个地方是注册号,真产权证封皮反面下方的的建房注册号是机器印制的,呈线状,手摸起来有凹凸感。假产权证的注册号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手摸起来没有凹凸感。
(四)看细节。真产权证的内页都缝合得很整齐,假产权证的内页都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缝线也很明显。真产权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纸是专用纸,纸张较厚,假产权证的图纸很薄,类似普通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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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要如何查询房屋产权与辨别真假
[律师回复]
一、二手房买卖中怎么查询房屋产权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
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二、如何辨别真假产权证
“造假”可以说是现代商品交易中的常见弊病,近期在二手房交易中也出现了产权证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产权证。假证的流入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打击欺诈行为,广大产权人及房屋买卖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认真识别产权证真伪,辨别真假产权证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看产权证外观,包括封皮和纸张。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只有在灯光下才能看出来。假产权证封面比较软,颜色不正,纸张上的水印平铺就容易看见。
(二)看防伪底纹。真产权证底纹有浮雕文字“房屋所有权证”六个字,立体感强,字迹清晰,容易识别。假产权证很难做到颜色深浅、色彩的统一。
(三)看盖章。一个地方是首页盖章,真产权证第一页上的盖章是机器盖的各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公章。假产权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因为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另一个地方是注册号,真产权证封皮反面下方的的建房注册号是机器印制的,呈线状,手摸起来有凹凸感。假产权证的注册号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手摸起来没有凹凸感。
(四)看细节。真产权证的内页都缝合得很整齐,假产权证的内页都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缝线也很明显。真产权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纸是专用纸,纸张较厚,假产权证的图纸很薄,类似普通纸。
二手房买卖中该怎么查询房屋产权与辨别真假
[律师回复]
一、二手房买卖中怎么查询房屋产权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
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二、如何辨别真假产权证
“造假”可以说是现代商品交易中的常见弊病,近期在二手房交易中也出现了产权证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产权证。假证的流入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打击欺诈行为,广大产权人及房屋买卖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认真识别产权证真伪,辨别真假产权证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看产权证外观,包括封皮和纸张。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只有在灯光下才能看出来。假产权证封面比较软,颜色不正,纸张上的水印平铺就容易看见。
(二)看防伪底纹。真产权证底纹有浮雕文字“房屋所有权证”六个字,立体感强,字迹清晰,容易识别。假产权证很难做到颜色深浅、色彩的统一。
(三)看盖章。一个地方是首页盖章,真产权证第一页上的盖章是机器盖的各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公章。假产权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因为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另一个地方是注册号,真产权证封皮反面下方的的建房注册号是机器印制的,呈线状,手摸起来有凹凸感。假产权证的注册号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手摸起来没有凹凸感。
(四)看细节。真产权证的内页都缝合得很整齐,假产权证的内页都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缝线也很明显。真产权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纸是专用纸,纸张较厚,假产权证的图纸很薄,类似普通纸。
二手房买卖中能怎么查询房屋产权与辨别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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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买卖中怎么查询房屋产权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
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二、如何辨别真假产权证
“造假”可以说是现代商品交易中的常见弊病,近期在二手房交易中也出现了产权证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产权证。假证的流入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打击欺诈行为,广大产权人及房屋买卖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认真识别产权证真伪,辨别真假产权证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看产权证外观,包括封皮和纸张。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只有在灯光下才能看出来。假产权证封面比较软,颜色不正,纸张上的水印平铺就容易看见。
(二)看防伪底纹。真产权证底纹有浮雕文字“房屋所有权证”六个字,立体感强,字迹清晰,容易识别。假产权证很难做到颜色深浅、色彩的统一。
(三)看盖章。一个地方是首页盖章,真产权证第一页上的盖章是机器盖的各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公章。假产权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因为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另一个地方是注册号,真产权证封皮反面下方的的建房注册号是机器印制的,呈线状,手摸起来有凹凸感。假产权证的注册号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手摸起来没有凹凸感。
(四)看细节。真产权证的内页都缝合得很整齐,假产权证的内页都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缝线也很明显。真产权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纸是专用纸,纸张较厚,假产权证的图纸很薄,类似普通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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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问题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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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应该怎么查询房屋产权与辨别真假
[律师回复]
一、二手房买卖中怎么查询房屋产权
(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大家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
(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
在这里要提醒购房者,一般只有业主和律师才可以去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一般房产管理部门或者国土局会接受律师的查询。因此,如果购房者需查实产权状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查询。
(三)留意查询房产是否有债务负担
购房者还要看该房屋是否有债务负担,或者权利有瑕疵,如抵押贷款合同的还款期、利率、本息。房屋租赁协议中的租金、租期等问题。
二、如何辨别真假产权证
“造假”可以说是现代商品交易中的常见弊病,近期在二手房交易中也出现了产权证造假现象,一些不法人员非法伪造和使用产权证。假证的流入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了保证交易安全,打击欺诈行为,广大产权人及房屋买卖当事人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要认真识别产权证真伪,辨别真假产权证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看产权证外观,包括封皮和纸张。真的产权证封面硬实有纹理,摸起来有凹凸感,内页纸张是采用专业水印纸,类似人民币的水印制作,图案为别墅、大厦两种,只有在灯光下才能看出来。假产权证封面比较软,颜色不正,纸张上的水印平铺就容易看见。
(二)看防伪底纹。真产权证底纹有浮雕文字“房屋所有权证”六个字,立体感强,字迹清晰,容易识别。假产权证很难做到颜色深浅、色彩的统一。
(三)看盖章。一个地方是首页盖章,真产权证第一页上的盖章是机器盖的各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公章。假产权证则一般加盖手工雕刻的公章,因为纸张较薄,在其反面很容易看到透过来的印章痕迹。另一个地方是注册号,真产权证封皮反面下方的的建房注册号是机器印制的,呈线状,手摸起来有凹凸感。假产权证的注册号是手工雕刻的章盖上去的,手摸起来没有凹凸感。
(四)看细节。真产权证的内页都缝合得很整齐,假产权证的内页都是用胶水粘上去的,缝线也很明显。真产权证中的房屋分户图纸是专用纸,纸张较厚,假产权证的图纸很薄,类似普通纸。
因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打官司,所以没去上班,现在单位解出关系,又上法庭答辨词怎么讲?
[律师回复] 员工和单位因为劳动纠纷进行劳动仲裁,在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之前,员工应该继续上班,而员工在没有通知单位的情况下私自不去上班是属于,单位是可以以此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和单位之前的劳动争议依然可以继续。如果因解除劳动关系和单位再次出现新的争议,依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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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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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因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在打官司,所以没去上班,现在单位解出关系,又上法庭答辨词怎么讲?
[律师回复] 员工和单位因为劳动纠纷进行劳动仲裁,在劳动关系还没有解除之前,员工应该继续上班,而员工在没有通知单位的情况下私自不去上班是属于,单位是可以以此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员工和单位之前的劳动争议依然可以继续。如果因解除劳动关系和单位再次出现新的争议,依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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