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搬迁员工能获得补偿金吗
由于企业迁徙至外地导致工伤员工无法接受并选择解约,该企业应对其表达对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贴,同时根据劳务伤害的具体情况,该员工可享有一次性的治疗费用补偿以及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赔偿待遇。
以下为适用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各种情况,企业必须至少提前三十天向职工通报、并额外支付一个月薪资方可执行:
1、若员工患有疾病或身体失衡,且在特定的医生诊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先前的工作职责,同时也不能适应新调整的工作岗位;
2、若员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表现欠佳,即使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现有职位;
3、如果出现特定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资赔偿条约中的重大变化,使得劳动合同无法正常延续,而在经过企业与其员工详细商讨后,仍然无法通过制定新的合同条款来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搬迁员工跟着去有补偿吗
企业进行迁移过程中,如果雇员选择随着企业进行搬迁并未提出任何赔偿要求,那么企业无需给予其额外的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因为此次搬迁事件导致企业与雇员之间存在解约事宜,那么企业应当向该雇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而言,补偿金额将由雇员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以及每满一年所应获得的报酬总额来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鉴于企业因异地迁移而致使员工在工伤康复过程中无法适应新环境,特此向受灾员工提供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援助补贴。另外,对于员工所遭受的伤害程度,公司亦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的一次性医疗费用以及伤残就业补助的补偿。关于提前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主要涵盖了员工因身体状况无法胜任原岗位工作;经过长期培训之后仍无法达到岗位要求,或者是由于劳资双方签订的合约条款发生重大变更以致于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况。在此种情形下,企业有责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同时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员工。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