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帮信罪可以凭银行卡金额定罪吗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指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定罪,我们并非仅仅将关注焦点集中于涉案人员所持有的银行卡资金额上,更要全面地权衡当事人是否明确知晓他人正在运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同时又向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或者协助等多方面的情况,以及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如何。若涉案人员的行为确实满足以上所有条件,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们就有可能会面临定罪处罚。因此,尽管银行卡资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衡量情节严重性的参考因素,但它绝非是决定是否对涉案人员进行定罪的唯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可以向法院申请缓刑吗
若犯罪者在其犯罪行径之后,被依法判定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在行为中所涉及的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具有真诚的认罪态度,不存在再次犯罪的可能性,且在宣布对其适用缓刑时,不会对其所属社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那么法庭便可能决定对其实施缓刑。
此外,倘若行为人属于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孕期的妇女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那么法庭也应考虑对其实施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法律规定,审判衡量某项行为是否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核心因素,在于深入调查行为人事先是否明确知晓他人正在借助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并且为其提供了技术支持或者协助,同时对该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全面评估。尽管银行卡资金数额可以作为考量情节严重性的重要参考指标,然而它却并非判定罪行成立与否的唯一标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