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开庭还要提审吗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制下,即便当事人获得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也丝毫不影响司法机关在审判阶段对其展开必要的审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七十二条以及第一百七十六条的明确规定,作为国家公诉机构的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如若认定该起犯罪事实已然查实清楚,且相关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就应向负责司法裁决的人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同时将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案卷资料及证据移交至人民法院。
而在正式开庭之际,人民法院会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决定是否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进行提审,以便查验相关证据或者进一步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在案件调查中逃脱侦查或者审判工作,而对于其在法庭审理期间接受人民法院的提审功能并未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取保候审开庭前请律师吗
关于是否应择聘律师的问题,取决于被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自身的意愿与决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享有依法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利。而在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案件之后,须在第三日内通知被告有选择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对于那些已被依法采取候保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需要坚守以下几点规定:
其次,若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等情况有所更改,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执行机构报告详细变更内容;
再次,在传唤时务必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证人的作证行为进行干扰,同时也不能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我国现行的法制体系下,然即便被告者成功获准了取保候审,却并不妨碍司法部门在审判环节依法展开一如既往的正常审理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当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准备提交起诉之际,倘若认定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无疑,便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的公诉并同时将相关案件资料递交至法院。而在随后的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庭有权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对被告方或者证人进行提审,以便进一步核实证据并揭示案件的真实情况。取保候审的初衷在于防止嫌疑人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与审判工作,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在法庭上接受提审的权利会因此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