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了别人的钱不还将来会有什么后果
若债务人在借款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则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债务人严格遵守其关于还款义务的承诺。
假如债务人未能积极落实此项决定,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查询、冻结以及公开拍卖等合法手段来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同时,司法机构也可能会对债务人施加相应的法律制裁,例如给予罚款或处以短期的拘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借了别人的钱六年不还怎么办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明文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限设定为三年,自权益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其权益遭受损害并同时确认负有债务责任者的具体信息之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此法定时限三年后,将不受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保护,除非是具有特定情形,经由权益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方可据此做出延长诉讼时效的裁定。就您所提到的问题而言,假设借款人于六年前进行过借贷行为,而目前您方才启动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那很有可能诉讼时效已超出法定的三年期限。除非您能够提供确切证据来证明存在特定的、事关重大的情况,或者在履行借款合同时,借款人曾明确表示还款的具体日期且此日期落在三年法定诉讼时效期限范围之内,否则依据现今的法律规定,您或许无法通过司法程序对借款进行强制执行以实现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倘若被借款人在获得贷款之后并没有按期履行完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债务责任,此时债权方就有权利向属于其所属地区的人民法院正式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以此敦促被借款人务必严格遵守自己在贷款合同中所达成的还款约定。然而,如果被借款人仍然拒绝配合履行相关决定并拒不采取有效行动与解决方案,为了切实保障借款方作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当地的人民法院将会根据现行法规和司法程序,实施部分强制执行措施,其中主要包括查询、冻结以及公开拍卖等等合法途径,使得贷款人得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免受不当损害。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还可能对未履行还款责任的被借款人追加相应的法律惩罚措施,比如对其处以高额罚款或者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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