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别人有借条没证据不一定可以将钱要回来,并不是有借条就可以意味着债权一定有保障。诸如以下情形,有借条,也有可能会败诉:
1、没有写还款期限
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出借人应当在借款到期3年内向其主张权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
2、债务人不清楚
实践上出借人与借款人往往关系较密切也不泛亲戚关系,借款时将日常习惯称谓写入借条,如将出借人写成“张叔”“张兄”将借款人写成“阿三”“四妹”之类等等,万一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往往会因债权、债务人不明确而被法院拒之门外。
3、超过了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超过这个时效发运就不会支持了。
二、借条起诉输官司可以再次起诉吗?
输了官司是否可以再起诉要具体分析,如果原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生效的,如果发现有新的证据或者新的情况可以采用另行起诉或者申请再审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有新的证据可以另行起诉。
2、如同一案件,已过了上诉期了,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的可以申请再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九条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解决。
对于债权人来说,在将钱借给他人、或者是借给公司等的时候,可以要求借款的一方书写一份借条。但是并不是说有借条就一定可以把钱要回来,所以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间,收集其他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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