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干活受伤怎样索赔

最新修订 | 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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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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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应该要找雇主索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工地干活受伤怎样索赔

一、工地干活受伤怎样索赔

应该要找雇主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二、工地干活受伤了找哪个部门解决

农民工遭受伤害且其雇佣方无法完全赔偿的前提下,依据我国相关法规,他们有权于事故发生的一年之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或包工头所分包建筑单位所在地的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申请

同时,工伤条例规定,如职工遭遇事故伤害或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确诊或判定为职业病,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确诊、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所属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然而,若存在特殊原因,经过社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当地予以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情况下,受害雇员应向雇主进行索赔。须知,当雇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由于涉及安全生产问题而遭遇到人身伤害时,接手雇佣或分包业务的雇主若未具备相应的资历或安全生产条件,发包人以及分包人均需明了相关情况,或者说有义务知晓这一事实。在此基础上,如果发包方或分包方未采取正确措施加以防范和避免,他们需要与雇主共同承担起对该次人身损害所造成损失的全责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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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找雇主索赔,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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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干活受伤怎样索赔呢
1、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工伤。2、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3、工伤认定后,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评定伤残等级。4、等伤残等级出来后可以到仲裁委申请裁决,要求用人单位赔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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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干活受伤了怎么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 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贴按当地法规,交通食宿费用受当地规定影响,伤病康复期工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家庭成员抚养费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不幸去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额度依据伤情鉴定和地区经济生活水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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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在工地干活,眼睛受伤视力下降,应该索要多少赔偿
[律师回复] 工地干活受伤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如果公司投保了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公司没有投保,则可以和公司协商赔偿。
申请工伤赔偿首先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鉴定之后就可以计算赔偿额,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注意:根据16条的规定:即使是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只要是醉酒,同样不能认定为工伤);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单位干活,干活时不干了,受伤了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做不属于自己工作岗位范围内的公司事情,也应当符合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条件。是否属于工伤,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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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干活受伤了怎么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贴按当地法规,交通食宿费用受当地规定影响,伤病康复期工资补偿,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家庭成员抚养费的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不幸去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额度依据伤情鉴定和地区经济生活水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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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干活受伤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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