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能否在异地进行理赔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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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为员工在总部所在地参保工伤保险后,即使员工异地工作遭遇工伤,可在就地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依据当地法规享有保险权益。经济赔偿由参保地社保机构和雇主分担,确保了职工无论何处工伤,都能得到合理补偿。
工伤保险能否在异地进行理赔

一、工伤保险能否在异地进行理赔

是的,是完全可行的。

企业在其总部注册所在地参加并按比例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之后,即便劳动者远赴他乡为公司工作而不幸发生工伤事故时,也可在其参加工伤保险的当地提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且依照该地区的相关法规条款,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权益,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涉事雇主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保险能否异地理赔

是的,是完全可行的。

企业在其总部注册所在地参加并按比例支付工伤保险费用之后,即便劳动者远赴他乡为公司工作而不幸发生工伤事故时,也可在其参加工伤保险的当地提交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且依照该地区的相关法规条款,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权益,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涉事雇主共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当企业在其总部所在地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之后,即便员工在异地开展业务并不幸遭受工伤事故时,他们仍然可以选择在事发地区进行工伤认证与鉴定的手续办理,从而依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保险权益。对于由此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将由参保地区的社会保障机构与雇主共同承担,这无疑保证了每一位职工在任何地方发生工伤事故时,都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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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不同的经济运作方式在税收成本上也大相径庭,比如说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一般都知道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进出口在税务成本上有差异,但是究竟有哪些差异差异有多少这对业务报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做如下分析。r案例r甲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r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r一般贸易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r一般贸易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r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r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r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r进料加工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r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r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r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r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r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r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r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r结论r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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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贸易进料进口税收差异在哪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而不同的经济运作方式在税收成本上也大相径庭,比如说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一般贸易是与加工贸易相对而言的贸易方式,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按照所承接的业务特点不同,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包括: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装配业务和协作生产。其中,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国外市场的业务。作为企业财务人员,我们一般都知道进料加工与一般贸易进出口在税务成本上有差异,但是究竟有哪些差异差异有多少这对业务报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两者之间的差异做如下分析。案例甲的某项业务中,进口原材料的付汇金额为100万元(海关审核确定的价值与付汇金额一致),原材料的关税税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17%,利用该原材料加工成的产品出口不含税金额为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税率为13%,该原材料加工成产品需要消耗国内购进的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万元。一般贸易进出口现金收支分析一般贸易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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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万元)。一般贸易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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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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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进料加工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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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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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万元)。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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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结论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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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3%=1
9.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1
9.50=16
9.50(万元)。一般贸易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原材料进口关税:100×4%=4(万元);
3.原材料进口增值税:(100+4)×17%=1
7.68(万元);
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进料加工现金收入: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进料加工现金支出: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
3.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
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3.40+2=12
5.40(万元)。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现金收支净额: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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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3
1.10(万元)。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2.68%。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分解比较)如表3所示。通过上述账表中对现金收支项目的分解、抵销,两种方式下现金收支净差额(税收成本差额)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结论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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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5.辅助材料购进支付增值税:20×17%=
3.40万元;r
6.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150×(17%-13%)=6(万元);r
7.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4+1
7.68+20+
3.40+6=15
1.08(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一般贸易)如表1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6
9.50-15
1.08=1
8.42(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收支分析r进料加工现金收入:r
1.产品出口收汇金额:150万元;r
2.产品出口可免抵退税额:(150-100)×13%=
6.50(万元);r
3.现金收入合计金额为:150+
6.50=15
6.50(万元)。r进料加工现金支出:r
1.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100万元;r
2.辅助材料购进货款:20万元;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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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品出口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50×(17%-13%)=2(万元);r
5.现金支出合计金额为: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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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万元)。r现金收支丁字账(进料加工)如表2所示。r现金收支净额:15
6.50-12
5.40=3
1.10(万元)。r两种运作方式下的现金收支情况分析r案例中的业务如果按一般贸易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1
8.42万元;如果按进料加工运作,现金收支净额为3
1.10万元,二者净相差1
2.68万元,占了原材料进口付汇金额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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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口关税:100×4%=
4.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关税;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关税。r
2.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的2倍:100×(17%-13%)×2=
8.00(万元)。r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需要缴纳增值税,按进口额4%(17%-13%)缴纳的部分在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同时,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需要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而进料加工在原材料进口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按原材料进口额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退差)作进项转出到营业成本。r
3.按关税计算缴纳的增值税:100×4%×17%=0.68(万元)。一般贸易在原材料进口时以关税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能作为进项抵扣;而在进料加工中不存在该因素影响。r结论r一般贸易与进料加工的税收成本差额只与原材料进口付汇额、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关税税率、国家规定该原材料的征退税率差相关,并且差额成本率(差额跟进口额比)等于征退税率差的2倍加上关税税率和关税税率与增值税税率的乘积,即等于“征退税率差×2+关税税率+关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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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可以进行居住监护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能否异地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可以指定居所,也可以在异地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五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但在司法实践中,监视居住这一强制措施却并未被普遍运用,即便运用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主要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异地监视居住方面。 异地监视居住的几点不足 一是于法无据。我国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是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在其居住的场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并未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在指定的居所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尚有一定的人身自由。而如上文所述的监视居住,却完全限制或剥夺了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自由,显然与法律不符。 二是增加了办案单位的负担。前文所述的监视居住,办案单位要指派专门人员进行二十四小时看管,有时甚至还要采取必要的加戴械具(如手铐、脚镣)的措施,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基本没有活动的空间和余地,由此可见这样的监视居住已完全背离了法律所规定的监视居住的含义。 三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由于被监视居住的对象是在公安机关所指定的居所(往往是刑侦部门的办案点或当地的派出所),一方面因无提审手续及程序的限制使侦查人员可以随意提审或任意延长审讯时间,同时还可能由于被监视居住对象的不老实会招致办案人员的打骂或者刑讯;另一方面,因我国刑事诉讼法未明确规定被监视居住的天数可以折抵刑期,故而被监视居住对象被监视居住的时间有时难以抵算刑期。
饭店吃到异物怎么进行赔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食品类的赔偿可以优先按照10倍的标准。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10倍赔偿还是3倍赔偿都是法律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在证据完全支持消费者说法的情况下,消费者的这一主张将得到的支持。所以,对消费者来说,这个倍数应是一个协商的上限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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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在异地购买保险2024
买保险可以异地买,但是建议选择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全国性保险公司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异地买保险的事宜,通常情况下,全国性保险公司会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提供“全国通”服务,保单在手走到任何一个保险服务网点都可以享受通保通赔;或者支持保单迁移服务,只需办理相关迁移手续就可以顺利实现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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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劳动仲裁怎样才能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异地公司劳动仲裁怎么进行 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具体如何确定,如下所示。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3、专属管辖。指法律法规规定某类劳动争议只能由特定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在中国境内履行于国(境)外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只能由合同履行地仲裁委员会管辖;又如,一些地方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由设区的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级别管辖 指各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分工和权限。一般分为:区(县)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本区内普通劳动争议;市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管辖外商投资企业或本市重大劳动争议。 三、移送管辖 指劳动仲裁委员会件受理的自己无管辖权的或不便于管辖的劳动争议案件,移送有权或便于审理此案的劳动委员会。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区(县)级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报送上一级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 四、指定管辖 指两个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管辖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送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部门指定管辖。 五、涉外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据此,中国公民与国(境)外企业签订的劳动(工作)合同,如果劳动(工作)合同的履行地在中国领域内,因履行劳动(工作)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四款规定精神,由劳动(工作)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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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异地起诉能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异地如何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所以当事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在本地,而是在居住地以外的地方,那么根据上述原则,原告如果,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的,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自己的住所(户籍所在地)而在此居住超过一年的居所地。
有关交通事故私了
本文中提到的交通事故私了是指双方协商并达成主次责任共识,然后在交警不在场的情况下,双方签署《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然后离开事故现场的自主行为。并非我们一般所认为的私下解决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行为。
无论是谁对谁错都不要先骂对方,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请尽量协商私了并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因为在高速公路上处理事故拖车、异地处理、异地修车等会非常麻烦。整个下来,估计你的旅程就泡汤了。
如果实在无法私了的,请拔打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电话。一般在高速入口和路牌上,都会有当前路段的事故处理报警电话。如果没记住,可拔打全国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0
20,警务员会帮你转到你所在高速公路的报警电话线路。
异地事故对方主责时 谨慎选择简易程序
如果对方是事故主责并且拒绝私了,那么就直接报警。交警来了后建议按一般程序认定事故责任,别选择简易程序。因为简易程序处理时间短,认定书一出对方被扣的车就可以拿出来,然后就可以跟你耍流氓无赖拖延赔偿了。采用一般程序扣车时间更长,对方在急于拿车的情况下,会更有利于你拿回赔偿。
有关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是指在造成1至2人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并且事故责任比较清晰的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启用的事故处理程序。
有关交通事故认定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一般程序是指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部门认为事故责任认定比较复杂或者难以认定、作者情况不确定等情况下,启用的事故处理程序。
遇到对方逃逸时 记车牌号拍下现场照片
如果被撞后对方逃逸,一定要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如果你没记不住,就问一下行人或者后面的车主,寻求对方的帮助。还有别忘了要报警立案和对事故现场拍下照片作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后面你有幸再次碰见逃逸的肇事车,请第一时间报警而不要选择上去理论或者私了。因为私了的成功率将会非常低,还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肢体冲突。
撞上非机动车时 小损失最好私了
如果撞上非机动车,无论是你的责任还是对方责任,如果对方的要求不过份,请选择私了。因为现在的法律优先保护非机动车。如果你坚持要报警处理,那么接下来一系的扣车、扣证、事故勘察等将会让你头痛不已。当然如果事故相当严重,还是选择报警吧,在此过程一定要拍下所有证据。我们并非提倡不负责任,但毕竟目前碰瓷的、诈骗的不在少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别撞市政物品 你赔不起
出门在外,请一定要注意别撞上市政物品。因为很多市政物品都是专门订做,甚至进口,它们的价格你无法估计。尤其是路灯、树木、消防栓等动辄几千上万的赔偿价格,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事。下面这个视频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江苏就有一个车主撞坏了市政5棵树,结果被市政单位索赔13万元。
交通事故起诉可以异地进行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异地如何进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9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所以当事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在本地,而是在居住地以外的地方,那么根据上述原则,原告如果,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的,也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或居住地。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自己的住所(户籍所在地)而在此居住超过一年的居所地。 有关交通事故私了 本文中提到的交通事故私了是指双方协商并达成主次责任共识,然后在交警不在场的情况下,双方签署《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然后离开事故现场的自主行为。并非我们一般所认为的私下解决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行为。 无论是谁对谁错都不要先骂对方,先检查有无人员伤亡。如果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请尽量协商私了并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因为在高速公路上处理事故拖车、异地处理、异地修车等会非常麻烦。整个下来,估计你的旅程就泡汤了。 如果实在无法私了的,请拔打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处理电话。一般在高速入口和路牌上,都会有当前路段的事故处理报警电话。如果没记住,可拔打全国高速公路报警电话120 20,警务员会帮你转到你所在高速公路的报警电话线路。 异地事故对方主责时 谨慎选择简易程序 如果对方是事故主责并且拒绝私了,那么就直接报警。交警来了后建议按一般程序认定事故责任,别选择简易程序。因为简易程序处理时间短,认定书一出对方被扣的车就可以拿出来,然后就可以跟你耍流氓无赖拖延赔偿了。采用一般程序扣车时间更长,对方在急于拿车的情况下,会更有利于你拿回赔偿。 有关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简易程序是指在造成1至2人轻伤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并且事故责任比较清晰的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启用的事故处理程序。 有关交通事故认定一般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一般程序是指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交警部门认为事故责任认定比较复杂或者难以认定、作者情况不确定等情况下,启用的事故处理程序。 遇到对方逃逸时 记车牌号拍下现场照片 如果被撞后对方逃逸,一定要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如果你没记不住,就问一下行人或者后面的车主,寻求对方的帮助。还有别忘了要报警立案和对事故现场拍下照片作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后面你有幸再次碰见逃逸的肇事车,请第一时间报警而不要选择上去理论或者私了。因为私了的成功率将会非常低,还有可能引发进一步的肢体冲突。 撞上非机动车时 小损失最好私了 如果撞上非机动车,无论是你的责任还是对方责任,如果对方的要求不过份,请选择私了。因为现在的法律优先保护非机动车。如果你坚持要报警处理,那么接下来一系的扣车、扣证、事故勘察等将会让你头痛不已。当然如果事故相当严重,还是选择报警吧,在此过程一定要拍下所有证据。我们并非提倡不负责任,但毕竟目前碰瓷的、诈骗的不在少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别撞市政物品 你赔不起 出门在外,请一定要注意别撞上市政物品。因为很多市政物品都是专门订做,甚至进口,它们的价格你无法估计。尤其是路灯、树木、消防栓等动辄几千上万的赔偿价格,绝对不是开玩笑的事。下面这个视频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江苏就有一个车主撞坏了市政5棵树,结果被市政单位索赔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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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丢失能否在异地进行补办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可异地补办,但需遵循正规流程。补领新证后旧证作废,依法查扣等情况禁止补发。无证驾驶将严惩,包括交予无照人员驾驶、未获驾照期间驾驶等行为。未携带驾驶证将被扣车。驾驶证会被因违规行为扣分,如违停、逆向、酒驾、超车等。提醒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安全,共建文明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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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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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能否异地进行
异地劳动仲裁需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详细写明个人信息、公司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依据,附证据及证人信息。口头申请需经书面记录。仲裁委五个工作日内答复,五日内无回应可诉讼。受理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分别提交材料,后者逾期不影响仲裁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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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饭店吃进异物饭店应该怎样赔偿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案外人执行异议听证手续怎么进行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案外人执行异议听证手续怎么进行问题解答如下, 案外人执行异议听证程序怎么进行
异议审查中的听证制度
所谓“执行听证”,执行听证是指人民对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执行案件,采用听证会的形式,在负责执行裁决的法官主持下,让原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第三人围绕被执行人有无执行能力及执行异议、执行中止、执行终结等情况举证、质证,查明执行案件的有关事实,确定能否执行及如何执行等问题,以便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或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的活动。而举行听证会的目的是在对抗双方当事人均到场的情况下,以公开的方式让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并通过公开法官裁判的事实基础和法律过程,达到监督执行裁判权行使、促使执行程序公正的目的。
哪些执行异议的案件需要听证
基于对执行标的物享有实体权利而提出异议,属于实体上的执行救济,所以对该类异议,应当举行听证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从而做出裁决;对执行行为的程序性违法提出的异议是否需在听证视具体情况而定,而对违法行为损害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实体权利的违法提出的异议则需要通过听证,然后根据听证所查明的执行行为的法律依据、执行异议依据的法律后对异议做出裁决。
执行听证会的程序
执行听证会的程序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发现其与民事诉讼法审判程序十分相似。执行长宣布听证会进入程序,顺序是:先启动该听证会程序的异议人或者其代理人等宣读异议书、被异议人或其代理人宣读答辩书或作简要答辩;举证(含证人作证,下同),一般是一事一证或者分类举证,然后请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最后请被执行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一质一辨、一辨一清、一清一认。接着依序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举证,要求与上述相同,直到举证程序完毕。质证中应当允许进行简要辩论;举证程序结束后,执行长宣布进入辩论程序。各方当事人发言顺序与上面相同;辩论程序结束后,合议庭应即进行评议,一般应在十五日内评议并作出书面裁决。认为执行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并阐述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成立后,报经院长批准,分别作出中止执行标的物及解除,撤销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的书面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
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
1、有权提起执行异议的主体,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民诉法第225条)及案外人(民诉法第227条)。这里所指的案外人,不是泛指除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一切人,而是专指除当事人以外,即没有参加诉讼,但却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或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或者说,亦即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
2、一般应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的执行行为违法,损害其利益而要求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已的权利。
3、应当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提出执行异议。经审查,一旦发现执行行为错误,可以及时纠正,及时执行,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4、提出异议的形式要用书面形式并应提供相关证据。
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案外人异议之诉中可以看出,案外人所主张能够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主要是物权,即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质等权)或其他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其中,所有权异议是最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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