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断交一年怎么补交啊
若以个人身份参保而发生了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保费的情况,那么无法进行补交工作。
然而,对于由于用人单位的疏忽或过错导致未能准时缴纳保险费用的情形,则可尝试进行保险金欠款的补充缴纳,同时需要缴付五项社会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若用人单位并未及时履行相关申报手续(如未办理相应社保账号开设)的话,则仅能对养老保险进行欠款补充缴纳。在此之后,缴纳社会保险的过程出现中断或者想要进行补充缴纳的人员,可以寻求社保代理服务机构协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社保断交一个月怎么办
在社保出现暂时中断之际,社保账户中所包含的资讯会进入冻结状态,亟待转入新公司。在此过程中无须进行任何形式的追溯或补充缴纳,只需在下一家聘用机构找到对应的社保账户,将原单位所交社保成功转移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中途虽然有可能出现社保暂停的现象,但此类状况不会对将来的使用产生太大的影响。仅需重新参保,将历史欠款转移至当前账户,就能够与原有记录保持完全相同的状态。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普通民众享受社会保障福利的年限应不少于15年,在此期间允许出现活动性终止,并无强制要求连续缴纳。只要累积时间总和超出15年界限,即可视为达标。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中断一年的社保该如何进行补缴对于个体投保人来说,若未能按时或者足额支付保险费用,那么将无法进行补缴操作。然而,如果是由于企业方面的疏忽或者失误而导致未支付保险费用的情况,则可以通过补缴来达到五项基本保险的要求。另外,如果企业未建立完善的社保账户体系,那么只能对养老保险进行补缴处理。在社会保险缴纳过程中出现中断或者希望进一步补充缴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社保代理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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