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无辜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时,除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需要额外增加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若用人单位存在下述任一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支付其差额部分;如逾期仍未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支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劳动者加班而未支付相应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申请赔偿吗
若企业职员遭遇薪资滞留情况,其有权申请赔偿。
然而此项权利的行使需满足规定前提条件——即拖欠之薪资导致受雇者遭受损失,抑或是由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勒令用人单位在固定期限内支付所欠薪资,但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期限予以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薪水支付时间应当遵循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共识和合约,并于特定日期进行支付。如遇法定假日、公众假期等特殊情况,薪金支付应当提前至紧邻的工作日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或无辜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时,除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劳动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需要额外增加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若用人单位存在下述任一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应支付其差额部分;如逾期仍未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50%至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追加支付赔偿金:(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劳动者加班而未支付相应加班费的;(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未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国家相关规定,按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对于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