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是否承担利息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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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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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多数场合,利息收益的主张受限于保险合同与借款合同的本质差异。具体能否主张,需依据合同条款中利息事项的书面约定。若无详尽规定,法院可能不支持此类请求,或酌情部分支持。若合同明确约定利息,法院将支持,但年利率超过24%部分,法院不予认可。
保险合同纠纷是否承担利息

一、保险合同纠纷是否承担利息

在大多数场合下,我们并不能对与之有关的利息收益提出主张,这主要源于保险合同和借款合同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性。

然而,关于是否能够主张利息收益,仍然需要根据每一个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中所记载的、与利息事项相关的书面约定来做出具体的判定。倘若在这些条款中没有对利息事宜作出详尽的规定,那么在诉讼程序中,法院很可能不会对这类请求给予支持,甚至可能会基于实际情况的考量,酌情给予部分支持。相反地,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利息约定,那么法院将会予以支持;但是,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则将不再予以承认或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保险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应如何选择

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方式,将依照被告的居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在所属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权来进行裁决。倘若在合同条款约定中已有明确的管辖约定,则应按照其约定执行。

此外,各方当事人亦有权自主选择被告的居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原告的居所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事项具有实质性关联性的地点所在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在大多数场合下,我们并不能对与之有关的利息收益提出主张,这主要源于保险合同和借款合同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性。

然而,关于是否能够主张利息收益,仍然需要根据每一个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中所记载的、与利息事项相关的书面约定来做出具体的判定。倘若在这些条款中没有对利息事宜作出详尽的规定,那么在诉讼程序中,法院很可能不会对这类请求给予支持,甚至可能会基于实际情况的考量,酌情给予部分支持。相反地,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利息约定,那么法院将会予以支持;但是,对于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法院则将不再予以承认或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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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也有当事人要求按照不低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或者更高标准计算利息或者违约金,但是否能够获得支持,则要看合同具体约定或者当事人的实际损失情况而定,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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