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什么既遂
1、在抢劫罪这一违法领域中,其所侵犯的法律客体极为复杂,包括了财产权益以及人权两方面。在现实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成功地劫取到了财务或者给他人带来了人身伤害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那么就能将其看作是抢劫罪的完成状态,即既遂形态。
然而,没能成功地劫到财物并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抢劫罪的未遂形态;不仅如此,犯罪的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特定犯罪构成的所有要素。为了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我们应该依据抢劫罪犯罪构成的核心特点,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劫取到了财物或者是否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作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是仅仅以“抢劫财物是否成功”来作为衡量标准。
2、从抢劫罪犯罪构成的核心特点来看,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抢劫罪,其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产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这两个方面。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对人身的侵害)和目的行为(非法占有财物)都具有同等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由于抢劫的手段行为具有强烈的暴力性质,在侵害公共财产权益的同时,也必然会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产生影响,这两种行为相互依赖,无法分离,共同构成了抢劫罪犯罪构成的核心特点。因此,当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作为手段,导致受害者的财物被夺走或人身受到伤害时,都可以视为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什么情况下会判死缓
1、在实施抢劫行为期间,并非有意导致受害者因意外身亡,而是由于不可预知的事件所引发。
2、虽然在抢劫行为中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上的重伤,但是并未导致其残废。
3、尽管存在符合法定八类犯罪情节中的一项,然而情节并不极端严重。
4、尽管犯罪次数频繁且涉案金额巨大,但是若犯罪者具备良好的认错悔过态度,积极承担赔偿责任,仍然可以考虑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1、在抢劫罪这一违法领域中,其所侵犯的法律客体极为复杂,包括了财产权益以及人权两方面。在现实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成功地劫取到了财务或者给他人带来了人身伤害中的任何一种后果,那么就能将其看作是抢劫罪的完成状态,即既遂形态。
然而,没能成功地劫到财物并不能简单的等同于抢劫罪的未遂形态;不仅如此,犯罪的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全符合了特定犯罪构成的所有要素。为了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我们应该依据抢劫罪犯罪构成的核心特点,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劫取到了财物或者是否对他人造成了人身伤害作为判断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是仅仅以“抢劫财物是否成功”来作为衡量标准。
2、从抢劫罪犯罪构成的核心特点来看,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抢劫罪,其侵害的对象是公共财产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这两个方面。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对人身的侵害)和目的行为(非法占有财物)都具有同等程度的社会危害性。由于抢劫的手段行为具有强烈的暴力性质,在侵害公共财产权益的同时,也必然会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产生影响,这两种行为相互依赖,无法分离,共同构成了抢劫罪犯罪构成的核心特点。因此,当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作为手段,导致受害者的财物被夺走或人身受到伤害时,都可以视为抢劫罪的既遂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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