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租赁期间内,若业主决定出售房产,租赁协议并不会受到影响,承租人仍将继续保持对该房屋的租赁权利。
这种承租权具备了对抗第三方的法律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私人住宅在租赁期间如遇买卖、赠与或继承等导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原先签订的租赁契约对于新产权的所有者依然具有有效性。
无论是基于买卖、继承还是赠与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都不能据此来否认和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存在的有效租赁合同。
相反地,承租权依然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法律强制力,使承租人保留居住房屋直至租赁期限结束。
为了确保原有租赁合同的持续有效性,则必须满足如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承租人先前签署的租赁合同本身必须为合法有效;
其次,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亦需得到确认。
在原本的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之后,承租人就无需再重新与买方签订单独的租赁合同。
实际上,此种所有权转让即自动产生租赁关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时效是几年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明确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其合法权益受损之日开始计算;但在特殊情形下,倘若涉案事项涉及“延期支付或拒不支付租金”的问题,则相应的诉讼时效调整为一年,由受损权益开始遭受侵害之日起算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此类特别案件,超过二十年的维权期限内,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此租赁期间内,若业主决定出售房产,租赁协议并不会受到影响,承租人仍将继续保持对该房屋的租赁权利。
这种承租权具备了对抗第三方的法律效益。
值得注意的是,私人住宅在租赁期间如遇买卖、赠与或继承等导致房屋产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原先签订的租赁契约对于新产权的所有者依然具有有效性。
无论是基于买卖、继承还是赠与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都不能据此来否认和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存在的有效租赁合同。
相反地,承租权依然具有对抗第三方的法律强制力,使承租人保留居住房屋直至租赁期限结束。
为了确保原有租赁合同的持续有效性,则必须满足如下两个基本条件:
首先,承租人先前签署的租赁合同本身必须为合法有效;
其次,租赁期限尚未到期亦需得到确认。
在原本的出租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买方之后,承租人就无需再重新与买方签订单独的租赁合同。
实际上,此种所有权转让即自动产生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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