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预售合同面积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若该房产的约定面积与实际测量所得的结果之间存在差异,且差异值尚未超过原房价款的3%,则应以实际测量所得的数据为准进行房价款的结算。然而,倘若此种情况发生在约定面积超过实际测量面积的3%的情况下,买方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而卖方向其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依据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由哪方进行补足、哪方独立承担、哪方进行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事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房屋预售合同上登记字号是什么
经过合同登记备案程序之后,购销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将加盖一枚清晰且具有唯一性的备案印章。该印章之上所标记的数字便代表了这一份合同的独有登记备案编号。
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条款规定,此种由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之间在充分尊重平等、自愿以及协商一致等原则的基础上,共同达成的关于购买商品房的协议,被称之为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若该房产的约定面积与实际测量所得的结果之间存在差异,且差异值尚未超过原房价款的3%,则应以实际测量所得的数据为准进行房价款的结算。然而,倘若此种情况发生在约定面积超过实际测量面积的3%的情况下,买方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解除合同,而卖方向其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若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可依据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来确定由哪方进行补足、哪方独立承担、哪方进行返还或双倍返还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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