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贷款买的房子,财产如何分割
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共同名义申请购房贷款购置房产,那么该房产便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未付清的贷款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担负起还款责任,若经双方自愿商议后其中一方可全权负责还款工作。
然而,夫妻间就共同债务达成的内部协议并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若债权人权益受到损害,仍有权请求任意一方承担还款义务,而负有还款义务的一方可依据内部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责。
此外,若当一方在婚前通过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而在婚后则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在这场离婚案件中,如未能做出具体裁决,则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此不动产归属登记方所有,而尚未归还的贷款则视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婚后用于共同还贷的相应资金及其所相应产生的资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有不动产登记方对此类对另一方作出经济上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后贷款的房子如何变更贷款人
1、若仅仅涉及贷款人自身的部分个人信息变动,例如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电话号码等的更新,您只需前往原始银行房贷业务部门提交相关更改申请即可实现此类信息的变更;
2、
然而,若您想要变更贷款人的主体身份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例如由于离婚财产分配、原有所有权人离世导致的继承、乃至有意售予他人等各类情形所引发的变动,那么在此类情况下,您将无法直接进行变更操作,而必须
首先偿还银行的所有贷款,然后才能进行房产过户交易手续的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以共同名义申请购房贷款购置房产,那么该房产便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而未付清的贷款亦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
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共同担负起还款责任,若经双方自愿商议后其中一方可全权负责还款工作。
然而,夫妻间就共同债务达成的内部协议并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效力,若债权人权益受到损害,仍有权请求任意一方承担还款义务,而负有还款义务的一方可依据内部协议向另一方进行追责。
此外,若当一方在婚前通过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而在婚后则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在这场离婚案件中,如未能做出具体裁决,则人民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此不动产归属登记方所有,而尚未归还的贷款则视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婚后用于共同还贷的相应资金及其所相应产生的资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有不动产登记方对此类对另一方作出经济上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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