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档案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企业档案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什么是企业档案

一、什么是企业档案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企业档案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二、什么是企业单位和私企有什么区别

在社会经济体系中,企业单位主要由自负盈亏的生产环节构成,诠释了自我承受经营损失及获得利润的现实,同时享有一定程度的决策自由度。通常而言,企业单位可分为国有企业以及以私人为所有者的私人企业两大类别。其中,国有企业即为国家所有权的企业单位;而私营企业的所有权则归属于个体自然人。相较之下,非企业单位亦称为事业单位,其一般由国家设立并具有一定的公共福利性质,然而并不归属政府部门管辖,其与公务员具有明显区别。在大部分情况下,国家会对这类事业单位提供财政援助。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企业可以选择字号。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企业有正当理由可以使用本地或者异地地名作字号,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私营企业可以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企业档案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4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什么是企业档案
一键咨询
  • 141****58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4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2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什么是企业档案
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企业档案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什么算企业信用档案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算企业信用档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信用档案是企业征信机构对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而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信用档案,是企业整体信用状况的真实体现,是企业获得商业信任的绿色通行证,是大众消费的指南和交易决策的重要参考,是安全消费、公平交易(信贷、借贷、赊销、劳务等商务活动)的重要社会保障体系。企业信用档案的作用通过“基本信息管理”功能将自己企业的基本信息、商务信息进行完善、更新,保持良好企业形象;通过“商务信息发布”功能,发布自己企业的供求信息、招聘信息、加工信息、连锁加盟信息、融资信息、找项目信息等商务信息,带有企业信用档案信息更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为自己企业带来更多的商机;通过“信用信息提交”功能,将自已的良好信息提交,一经核实后可纳入信用档案,提高信用分值,提高企业诚信形象;通过“异议信息快递”查看行政认定、行政认可、行政奖惩、质量检查、判决、知识产权等信用信息的原始数据,对存有异议的信息提交更正意见;通过“客服热线”查看针对自己企业评价信息发布者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方便联系沟通,对于个别不符合实际或存有争议的信息发布公开说明,澄清事实,对于符合事实的投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帮助消费者解决困难,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响,将信用风险转化为商机,建立长远的商务和谐关系;通过“信用维权”功能对其他企业发布评价信息,凭借信用和解机制,最低成本的维护自己企业合法权益等。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是什么
看具体情况定。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私企辞职,档案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
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
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14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私企离职档案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
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
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倒闭后档案在哪?
企业人事档案一般是托管在“劳动人事托管中心”,可以先去市(区)人事托管中心看看。如果没有,可在破产企业档案已经移交档案局的情况下,去市(区)档案局查询。
10w+浏览
公司经营
私企辞职档案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私企辞职档案怎么处理问题解答如下, 辞职后马上有新的接收单位,可直接将档案、劳动关系、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全部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
按照规定,传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
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工龄是按档案还是社保
工龄是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劳动者参加工作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龄的计算时间与社会保险开始缴纳的时间是一致的。如果说是一些正规的单位,那么都会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关系的存续时间来交纳自己员工的养老保险的待遇,那么这样一来的话,自己的工龄和自己的工作时间都是相吻合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企业强行破产,法院档案室没档案。可以找哪个部门投诉?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档案法》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另根据《档案法实施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对个人为 500 元以上5000元以下。
第二十九条 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如果档案丢失已成事实,赔偿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求档案保管机关协助重新补齐所有档案,因为将来用到档案的地方还是会有的,赔偿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4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职工工龄是按档案还是社保算?
企业职工工龄按照社保缴费年限计算,于档案关系不大但与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根据现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在参加工作之时就应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龄的计算时间和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是一致的。
10w+浏览
我从国企离职后档案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我从国企离职后档案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离职的时候公司没给劳动者档案,劳动者可以依法办理档案转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中心或者人才市场,需要出具调档函依照流程调档,劳动者不能将档案放在手里,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公司经营纠纷 > 什么是企业档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