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可以附生效条件吗
但是,并非所有的民事行为都可以附加条件。
其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是例外。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不可以附生效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推卸的法定义务。
并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购买社保吗
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是被禁止的行为,那么这将违反法律和行政法令所设立的强制性规定而视为无效。从为职工提供服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用人单位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共福利事业管理局申请为本企业的职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倘若未能执行这一程序,公共福利事业管理局则有权力依照相关规定,监管并确定用人单位应该为其员工承担以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额。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民事行为,而民事行为是可以附条件的。
但是,并非所有的民事行为都可以附加条件。
其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就是例外。
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不可以附生效条件的,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其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推卸的法定义务。
并且,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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