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如何正确提交证据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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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诉讼双方应在开庭前或法院指定日期提交证据,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法院批准延期。逾期未提交将丧失举证权利。初次审判未提供证据的,二审时需经法院审核接纳。所有证据需在公开庭审中出示并接受当事人质证,确保公正透明。
行政诉讼如何正确提交证据材料

一、行政诉讼如何正确提交证据材料

原告诉请或第三方应于正式开庭审理前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进行证据交互之日期将其所持有的证据依法提交。

如因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提前提供相关证据,须得经过人民法院研究后批准,方可在后续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逐步提交。

如果逾期仍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则视作自动放弃举证的权利。

此外,原告或第三方在首次审判程序中若无合理且合法的理由而未呈交证据,在二审程序中再提出提供此类证据时,需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予以采纳。

所有证据都必须在公开的法庭场合展示,并由各个当事人进行交叉质证。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二、行政诉讼如果被告未举证是不是行政机关败诉

在处理行政诉讼案件过程中,被告人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且与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举证责任有明显不同之处。一旦被告无法充分地证明对原告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乎法律规定,即无论从程序执行还是实际操作,这种情况都被视为举证不够充分,从而很可能导致败诉的结果。

同样的,若被告未能及时完成举证工作,则将面临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以提供证据为例,倘若被告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法院便倾向于判定该情况下被告并未履行举证义务;针对开庭期间未到场进行证据展示的情形,法院会审慎判断并认定该证据无需被纳入考虑范畴之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原告诉请或第三方应于正式开庭审理前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进行证据交互之日期将其所持有的证据依法提交。

如因确有正当理由无法提前提供相关证据,须得经过人民法院研究后批准,方可在后续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阶段逐步提交。

如果逾期仍未能提交相关证据,则视作自动放弃举证的权利。

此外,原告或第三方在首次审判程序中若无合理且合法的理由而未呈交证据,在二审程序中再提出提供此类证据时,需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予以采纳。

所有证据都必须在公开的法庭场合展示,并由各个当事人进行交叉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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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提交哪些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另加三份;2、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3、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处罚决定书、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复议决定书、被行政处理行为的过程证据材料,及证明收到上述决定书日期的证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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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六十六条 人民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六十七条 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六十九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第七十一条 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先行垫付。 第七十五条 人民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八十一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人民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保全证据。 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关规定。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这种情况,只能去对方户籍所在地的离婚了。  诉讼离婚需要下列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如何树立正确的诉讼证据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据顾名思义是指证明事实的根据。凡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可分为七类,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按照证据的属性又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与反证等。  正确认识证据“三性”,确立科学证据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进行质证。”  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是证据的三大基本特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的待证事实之间是否具有内在的联系,能否对待证案件事实起证明作用。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据取得、表现形式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真实性是指证据材料反映的案件事实是否与客观事实一致。  确立科学的证据观,就是要摆脱对证据盲目求多、一味求大的认识误区;明确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构成统一的整体,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否则就不能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准确围绕“三性”调查取证。在办案过程中,准确围绕证据的“三性”,排除干扰、有的放矢调查取证,取得完整全面的证据,是执法办案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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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正需提交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公正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离婚证书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申请人遗失离婚证的,应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如果为解放前离婚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解除婚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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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材料,证据,证据,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应当递交的材料是: (1)原告除向人民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 (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 (3)原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当时任可以去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信。涉及到财产分割,你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如房产证、存折等。 二、离婚诉讼要交什么证据 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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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应该如何提交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中,原告需要提交证明符合法定条件、被告的事实材料、行政赔偿中损害事实的证据材料。当事人向人民提供书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
(二)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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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2、根据《行政诉讼证据》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提供物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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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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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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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有:原资料或者证据不全面或者不能证明来源的补充资料等。需要注意的是,补充资料的提交必须要在退回之后的五日内提交,否则超过时效的行政复议同样不会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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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撤诉后证据材料退回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件撤诉,并不意味着此事从没发生过,对此事还是会有记录,双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证据都不会给回,要存档。如果是原件,可以核对后返还,只留复印件。
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
1、原告申请撤回,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申请撤诉是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对自己的诉讼权利加以处分的具体体现,故需有内容明确的意思表示,才有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2、原告申请撤回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实施方为有效。因此,原告申请撤回亦须以正当、合法为前提。也因如此,原告撤回的申请并不会当然地产生撤诉的效果,而需由受诉人民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裁定是否准许原告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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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起算。相关法律知识链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可以作出以下几种判决: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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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3、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离婚诉讼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建筑工程诉讼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3.各种会谈纪要;4.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6.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7.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与使用等方面的凭证及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道路等开通、封闭的记录,停水、停电等各种干扰事件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8.工程有关照片和录象等;9.袱单递竿郛放店虱锭僵施工日记、备忘录等;10.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11.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12.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13.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14.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1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16.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17.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18.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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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合理吗?
补正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合理的。如果相关部门认为当事人提起的行政复议缺少相关的资料的,将会及时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资料的补充,补充之后会继续审理行政复议并最终给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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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工程诉讼需要哪些证据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2.工程各种往来函件、通知、答复等;3.各种会谈纪要;4.经过发包人或者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情况记录;5.工程各项会议纪要;6.气象报告和资料,如有关温度、风力、雨雪的资料;7.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有关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指令,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采购、验收与使用等方面的凭证及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工程现场水、电、道路等开通、封闭的记录,停水、停电等各种干扰事件的时间和影响记录等。8.工程有关照片和录象等;9.袱单递竿郛放店虱锭僵施工日记、备忘录等;10.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11.发包人或者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和确认书,以及承包人的要求、请求、通知书等;12.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13.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14.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15.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材料;16.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17.工程结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18.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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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过程中需要的证据材料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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