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两个孩子如何公平分配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归属取决于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不满两岁一般归母亲,但母方如有严重疾病、未尽抚养责任等特殊情况,父亲可能获得抚养权。两周岁以上按提供良好生活环境、生育能力、子女适应性等因素决定,8岁以上子女意见可作参考。双方可协商轮流抚养,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律注重维护子女权益。
夫妻离婚时,两个孩子如何公平分配

一、夫妻离婚时,两个孩子如何公平分配

在夫妇婚姻关系破裂的过程中,二人所育有的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问题原则上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自由平等的协商;

如若因意见不合而无法达成一致共识,则诉讼至法院后,该法院将会从最适宜维护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视角出发,充分考虑到大人各自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因素,权衡并决定每位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具体而言,主要遵循如下几条规则: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应当交由母亲直接抚养。

但是如果母亲存在下列任何一种特定情况的话,父亲也同样有权利获得这名子女的抚养权:

(1)母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的疾病,以至于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母亲具备抚养条件,但却未能尽到抚养责任,此时若父亲主动提出请求,法律也会确认他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3)因为其他一些特殊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

2.若父母双方在新生儿两周岁以下时已经协商并达成共识,决定将他们共同生活且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么该决定便可以得到法律认可。

3.当涉及到两位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时,大人需要同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

如果其中一位大人符合特定条件,则其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1)已经完成避孕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子女长期随任一方居住,生活环境的大幅度变化对小孩的身体健康构成显著的威胁。

(3)没有其他子女陪伴,而相对一方拥有多个子女。

(4)子女一直与某一方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很有益处,然而对方如果存在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或者存在其它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就不宜让该子女和这位家长一起生活。

4.如果父母双方对年龄达到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存在争议,应尽可能多地听取子女本人的意见作为审判参考。

5.最后,在能够更好地保护子女利益的基础上,父母双方如果协商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协议,应得到法律的许可和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怎么处理

关于夫妻离异之时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有如下一般性的法规规定可以作为参考标准:

首先,若财产为夫妻共有产物,那么一般的法律处理方式均倾向于平均分配,但是对于那些个人专属物品或者特殊用途的财产,一般会将其归入个人名下的财产范畴之中。

其次,在针对那些不适宜分割的夫妻共用住宅或者其他共同拥有的不动产进行分割时,应该依据双方家庭住房条件,兼顾抚养未成年子女以及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将此部分房产视为一份整体,并在此基础之上分给其中一方单独享有,而获得这份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其配偶支付相当于该房产价值一半的金额作为财产补偿。

第三,若是存在夫妻分居两地,各自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这些财宝都将归属各自管理使用的一方,无需互相分割。

此外,值得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当夫妻二人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所持有的财富距离相当悬殊时,多出部分财产的一方应当以自身所拥有的财产来补偿另一方,使得双方的收入平衡。

至于那些在结婚前便属于个人的财物,在婚后的共同生活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而发生了自然的损坏、消耗、毁灭,此时若一方提出以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赔偿的请求,这种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夫妇婚姻关系破裂的过程中,二人所育有的两名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此问题原则上需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自由平等的协商;

如若因意见不合而无法达成一致共识,则诉讼至法院后,该法院将会从最适宜维护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视角出发,充分考虑到大人各自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因素,权衡并决定每位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具体而言,主要遵循如下几条规则: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应当交由母亲直接抚养。

但是如果母亲存在下列任何一种特定情况的话,父亲也同样有权利获得这名子女的抚养权:

(1)母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的疾病,以至于孩子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2)虽然母亲具备抚养条件,但却未能尽到抚养责任,此时若父亲主动提出请求,法律也会确认他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3)因为其他一些特殊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

2.若父母双方在新生儿两周岁以下时已经协商并达成共识,决定将他们共同生活且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那么该决定便可以得到法律认可。

3.当涉及到两位年满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分配问题时,大人需要同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生存条件。

如果其中一位大人符合特定条件,则其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1)已经完成避孕手术或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2)子女长期随任一方居住,生活环境的大幅度变化对小孩的身体健康构成显著的威胁。

(3)没有其他子女陪伴,而相对一方拥有多个子女。

(4)子女一直与某一方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很有益处,然而对方如果存在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病症,或者存在其它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的情况,就不宜让该子女和这位家长一起生活。

4.如果父母双方对年龄达到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存在争议,应尽可能多地听取子女本人的意见作为审判参考。

5.最后,在能够更好地保护子女利益的基础上,父母双方如果协商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协议,应得到法律的许可和支持。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夫妻离婚时,两个孩子如何公平分配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20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5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7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3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6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3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6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5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淮安178****600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0****933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78****196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夫妻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有两个孩子的话,一般都是判处一人一个孩子抚养。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话就要看孩子的年纪和意愿来判处,一般判给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如果孩子已经超过18岁了就不用支付抚养费了。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夫妻离婚两个小孩怎么分配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离婚有两个孩子的话多数是按一人抚养一个的原则来分配的,但也要看实际情况,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离婚时就商量好对于孩子抚养的问题的话,法院是会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分配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财产应该如何分配,夫妻离婚后公司财产如何分配呢?
[律师回复] 企业产权分割问题
夫妻共同拥有企业产权,离婚财产分割时可以结合《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以下处理:
一、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夫妻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可以归夫妻一方所有,由另一方给予补偿;也可以分割为两份,双方以各自的份额入伙。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1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这样的情况时,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而由一方经营管理,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可以采用转让份额的方式,即经双方协商同意由一方继续经营企业,企业财产评估后夫妻一方将应得的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另一方所有,另一方给予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决定不再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以解散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投资,与他人合伙经营,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可以退伙,另一方给予补偿,或者由其他合伙人购买份额,退伙财产归夫妻一方。如果双方均不愿退伙,双方可以继续经营,但各自在合伙企业中股份比例应当重新确认。
二、对独资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用共有财产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18条规定,人民在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16条的规定,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如果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在离婚时,不愿意再参与公司经营的夫妻一方可以转让其股份以获取转让对价。当然,一方转让股份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过半数股东同意。夫妻双方也可以就股权重新确认,在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把变更后的股权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如果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为夫妻两人,这样的公司就是通常所说的“夫妻公司”。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公司”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否定“夫妻公司”的法人人格,并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恢复其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性质,然后再将其资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夫妻可以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双方在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可视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约定,离婚案件中不应将其笼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按照工商登记中确定的比例进行分割。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对股东并无身份上的限制,夫妻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否定“夫妻公司”法人人格没有法律依据。对此问题,最高人民民一庭编的审判指导性著述中同意前述第三种观点,并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去处理。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关“夫妻公司”问题时,既要以《婚姻法》为依据,又要兼顾《公司法》中的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用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夫妻公司”,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同意此观点。对“夫妻公司”由一方经营管理的,离婚时对企业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方式:转让股权。夫妻协商同意,可以把有限公司财产进行评估,夫妻一方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取得相应的财产价值,这样就由第三人和夫妻另一方共同经营。股权转让后,经工商部门审核后将受让人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折价补偿。夫妻一方退回股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按公司评估财产的一半补偿给一方。由于此时实际股东仅为一人,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实物分割。夫妻双方均同意解散公司,对公司进行清算,有盈余财产对半分割。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夫妻离婚两个小孩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两个小孩可以分配一人一个。具体涉及到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话,应当是根据确定的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话,就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判断,否则就由法院判决。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势必会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进行分配的,特别是房产等高价值的财产往往是夫妻共同争夺的对象,谁都希望自己可以拿到房产的拥有权。但有时候房产就只有一套,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7)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此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其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屋不作分割。另一方即使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分配问题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时,小孩怎么分配的问题,实质上解决的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针对该问题,男女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第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第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
三、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
四、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会综合考虑子女的意见,第
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亦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夫妻两口子离婚两个孩子怎么分配?
有两个孩子的夫妻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将两个孩子判决给夫妻双方一人一个孩子进行抚养。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中有一方犯过重大错误,可以考虑将两个孩子都判决给另一方,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夫妻离婚势必会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进行分配的,特别是房产等高价值的财产往往是夫妻共同争夺的对象,谁都希望自己可以拿到房产的拥有权。但有时候房产就只有一套,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而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7)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此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或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其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则该房屋不作分割。另一方即使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98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再婚夫妻财产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在现实生活中,老年人再婚多遇子女阻拦,感情原因是一方面,另一面就是涉及到财产问题。
因而,要正确分清老年人的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他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老年人再婚后的个人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衣物、储蓄等。
(2)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家具、彩电等。
(3)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与人特地声明赠与给一方的财产。
(4)其他属于夫妻一方特有的财产。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医生个人使用的医疗器具。也应属于夫妻婚后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合被宣告死亡)或离婚时为止。
大体而言,老年人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加工资、贵重首饰、摩托车。汽车等。
(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
(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如专利权所得报酬、稿酬等。
(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夫妻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分配?
会首先按照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分配,如果说是两岁以下的孩子的话,一般是判给母亲抚养的,如果母亲有其他的情况无法抚养的话,那么是可以交给父方抚养的。无论孩子有哪一方抚养都是要给抚养费的,父母虽然离婚,但是应尽的义务不会消失。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房产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主要是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2、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司法实践中人民处理离婚时夫妻共同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前提下,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四)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五)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夫妻离婚时,两个孩子如何公平分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