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购房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
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
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
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九条
二、签购房合同的房子面积大怎么办
在购房合同中明确规定,当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合同所规定的范围,但未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时,买受人需以实际面积为准进行房价款项的核算;若实际面积超过了规定的3%,则买受人享有权利选择终止该份购房合同,出卖人需要将已收取的购房款项以及其应得的相应利息悉数退还给买受人;
然而,若买受人仍然愿意履行这份购房合同,他们可以根据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比例,以及双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售价,来决定是由哪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充支付、由哪一方独自承担这部分额外的费用、由哪一方进行退款或双倍退款等事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确认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公平。
3、明确约定房屋交付条件和迟延交房的违约责任。
开发商迟延交房的责任主要分为迟延交房的违约金、赔偿金和购房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两个层次。
应当明确这些规定的具体内容。
4、明确约定抵押权的处理方式。
5、明确面积误差的处理结算办法。
预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按图测算的面积,难免与最终实测面积有误差。
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购房者应当在预售合同中约定出现面积误差后的处理方法。
6、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从合同信息网上备案到购房人领取房产证、土地证,前前后后有很多法定手续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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