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能否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提醒您,我们绝对不能擅自终止任何一份合法生效的劳动合同。
作为企业方,唯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方能解雇员工,否则,未经授权的随意解约皆属非法行为。
对于劳动者,以下六种情形是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未达到企业的录用标准;
(2)严重违反了企业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重疏忽职守,谋取私利,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4)劳动者在同一时间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务关系,对其本身完成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经由企业提示后仍拒绝对其错误行为进行修正的;
(5)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或利用他人的困窘境况,在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及(6)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能查到员工之前交社保的公司吗
雇佣方有权查阅到员工在此前供职的企业所缴纳的社会福利保障金情况。即是说,新企业有权力查阅过去不同时期的社会福利保障金记录。
同时,劳资双方均可免费向相关的社会福利保障金经办机构查询和验证他们自身和其他人员的缴费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权利不受侵犯的详细记录,并且可以请求社会福利保障金经办机构为其提供更为深入细致的社会福利保障金咨询等相关服务。
《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此提醒您,我们绝对不能擅自终止任何一份合法生效的劳动合同。
作为企业方,唯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方能解雇员工,否则,未经授权的随意解约皆属非法行为。
对于劳动者,以下六种情形是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未达到企业的录用标准;
(2)严重违反了企业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重疏忽职守,谋取私利,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4)劳动者在同一时间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务关系,对其本身完成所在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了严重影响,或者经由企业提示后仍拒绝对其错误行为进行修正的;
(5)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或利用他人的困窘境况,在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及(6)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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