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免责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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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免责条件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免责条件

一、报案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二、勘验定损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保险种类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所涉及的保险类型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保险类别所针对的对象为人身,将被保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受到的意外伤害作为保险标的进行保障;

其次,是货物运输保险,该保险形式主要针对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进行保护,作为有形财产保险的一个分支,其保险标的是有形的;

最后,是机动车辆保险,其保险标的则为机动车的车身,是我国交通运输工具保险市场中最为常见且普及程度较高的险种之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一、报案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二、勘验定损保险公司应主动到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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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1、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是因为受害人自己故意导致的。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因为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从而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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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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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条件是什么
1、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2、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2、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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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
免赔额和不计免赔险
[律师回复] 专业分析:
名词解释:免赔额和不计免赔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肇事按全责、主责、半责、次责、无责来分别确定车祸双方的责任,保险公司也以此给予不同的免赔比例。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免赔率规定了不同责任驾驶人员所获赔款的扣除比例。在规定中,所谓单方肇事事故指不涉及第三者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保险车辆因机械故障引起的事故和事故其他方查寻不着的,视同单方肇事事故,应扣除赔款的20%。假如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则不用承担上述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而获得全额的理赔。而通常保险公司特别约定的免赔额是指事先由双方约定,被保险人自行承担部分损失的一定比例金额。损失额在免赔额之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而绝对免赔额是指损失额超出免赔额时,保险人赔偿损失额与免赔额之间的差额。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200元,则损失在2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若损失超过200元,保险人对超过的部分给予赔偿。一般来说,这种免赔额应用于每次损失。相对免赔额是指损失额超出免赔额时,保险人按实际损失额不做折扣地赔偿。例如,若合同中规定绝对免赔额为500元,则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保险人不予赔。若损失超过500元,保险人给予全部赔偿。与之相对应的是绝对免赔率和相对免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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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有效条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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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在民办二本学校读书,大二想当兵,请问免不免学费?如果免是全免还是免一部分?
[律师回复] 一般来说免学费都是和成绩挂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学基本每年都有四千块钱左右,高中也是有补助金的大概在三千左右。免学费没听说过有人获得,但在大学还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分别5000,3000,1000。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获得的奖学金来交学费其实更有意义。扩展资料: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规模原则上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规模8249万人为基数(2013年各省贫困人口数量及贫困发生率见附件1)。省级统计数大于国家发布数的,可在国家发布数基础上上浮10左右;个别省级统计数与国家发布数差距较大的,上浮比例可适当提高;具体识别规模经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省扶贫办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做法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不诉免责是免责种类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不诉免责是免责种类吗问题解答如下, 不诉免责属于免责种类吗
对于“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可以作如下定义:合同当事人违反了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致使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依照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存在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主观和客观条件,该合同当事人免于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违约责任。对于这些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主观和客观条件,可以称为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概括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认为免责事由有以下九种情况:
()时效免责;
()不诉免责;
()自首、立功免责;
()补救免责;
()协议免责;
()自助免责;
()人道主义免责;
()赦免;
()豁免。
实体法中的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
1. 补救
即责任人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不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19条对于该问题做出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2. 免责条款
民事法律中有“协议免责”,即所谓的“私了”。指受害人和责任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协商一致,同意免除责任人的责任。学者们谈到的免责条款就是协议免责的一种方式,另外,还有“事后协议免责”。在《合同法》中,免责条款更受关注。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 的条款。
在《合同法》的分则中对此作出过规定,以下举出较为典型的部分例子进行说明:
《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并非允许当事人无限制地约定,《合同法》第53条对于该问题做出了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免责,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合同当事人的责任。《合同法》第117条对于该问题做出了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已过时效期限
民法学中时效称为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
所谓诉讼时效: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是指对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的权利人,使其丧失诉权的法律制度。
《合同法》在第129条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作出了特别的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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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故中机动车免责的条件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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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缓免免交起诉费的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情形可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予缓交诉讼费用: (一)追索社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的; (二)海上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 (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 (四)确实需要缓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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