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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买房写女方名字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婚前买房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归属归属于谁
在婚前购置房屋时,若产权登记上登记了两位购房者的姓名,该房屋被认定为夫妇双方共有的情况下,对其离异后的分割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应以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共识为主导方式展开分割工作,如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诉诸于法律裁判机关,并由后者依据个案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分配决定。在司法裁决过程中,法院通常会着眼于维护子女以及女方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并遵循“无过错方可获得优先保护”这一基本原则行事。倘若这座房屋原本即属于个人资产,那么它将被视为独立的个体存在,暨无须再对此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属于出资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婚后登记在夫妻名下的,视为一方对另一方赠与,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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