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怎么转出来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二、社保怎么转到其他城市
关于如何成功实现社保从一个城市转移至另一个城市的详细步骤如下:
首先,请您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去社保中心领取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其次,在携带迁移凭证回到您的籍贯地区后,可在本地社保局申请设立以自我缴费为基础的社保账户;
最后,承办社保业务的机构将会在收到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认真审查您的转移接续请求,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向您原来拥有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的社保机构发出同意接受此项操作的确认函。
关于查看社保卡账上余额的几种有效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是直接前往社保局服务大厅的窗口,向专业工作人员咨询有关查询事项;其次是拨打劳动保障服务热线(电话号码:12333)进行查询;最后也是最便捷的就是登录本地社保局的官方网站,检查个人社保账户的缴款情况。
此外,如果您需要申领社会保障卡,以下是详细的步骤:首先,申请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卡服务台提交申请;接着,服务台会受理您所提供的资料并进行严谨的审核;经过审核之后,若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则会正式受理社保卡的办理请求,并向申请人交付社保卡。
总的来说,省及地级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拟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程序规则,并且应以公布于服务场所和政府网站等多元化方式向广大公众发布。社保卡账户余额包括了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以及金融账户余额这三个主要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