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交警扣车什么时候放车
交警扣车一般是为了检查收集证据,检验结论出来之后5日内要通知车主拿车。
检查期限不能超过20天,如果超过20天,要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报,但是最长不得扣留超过6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事故交警扣车期限几天
首先,根据相关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针对各类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车辆扣留行动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应超出60个自然日。在此基础之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涉案车辆实施的扣押措施的具体时长通常不会超过33日,而最长可以延长至63天。在紧随扣押行为之后的第3天之内,应当立即指派相关权威机构对涉案车辆进行详细检测或鉴定工作,并明确具体验收期限要求。经过评估,拟定的验收期限应当尽可能控制在30天以内。如拟额外设置超过30天的验收期限,必须根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强制延长,但是此种情况下,最长的扣留时间上限仍维持在60天之内。
其次,以下为依法有权对机动车辆实施扣押措施的几种常见情景:
(1)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未能正确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正确摆放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也未配备随车行驶证及驾驶证;
(2)存在伪造、篡改或非法使用伪造、篡改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以及驾驶证等材料的嫌疑;
(3)未依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时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4)公路客运车辆或货运机动车存在严重的超载现象;
(6)机动车可能存在组装或已经接近报废状态的风险隐患;
(7)未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行为;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交警扣车一般是为了检查收集证据,检验结论出来之后5日内要通知车主拿车。
检查期限不能超过20天,如果超过20天,要向上一级交通部门申报,但是最长不得扣留超过60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