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读大学生可以签合同吗
在校大学生是否有资质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这需视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即在校学生尚不被视为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大学生,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实属无效等等类似内容。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凡年满16周岁者,都达到了法定的就业年龄界限,如此看来,在校大学生在这个问题上并非必然受到《劳动法》的排斥或排除适用的范围之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校学生仅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些兼职工作以补贴生活费用,那么他们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是就业行为,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既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也就无法与相关企业签署劳动合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在校大学生是完全具备缴纳社会保障的资格的。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凡年满16周岁者皆可参加社会保险,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大学生并不等同于企业职工,因此他们并不能参与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当中去。
换句话说,大学生们只能选择参加弹性就业或者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来为自己的未来储蓄保障。
如若想要加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行列中,则须得等到顺利从大学毕业并且与所在单位正式签署了劳动合同之后,在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前提之下,方能有机会参与其中。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校大学生是否有资质与企业签署劳动合同,这需视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即在校学生尚不被视为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大学生,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实属无效等等类似内容。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凡年满16周岁者,都达到了法定的就业年龄界限,如此看来,在校大学生在这个问题上并非必然受到《劳动法》的排斥或排除适用的范围之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校学生仅利用课余时间从事一些兼职工作以补贴生活费用,那么他们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是就业行为,在此种情况下,他们既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也就无法与相关企业签署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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