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立幼儿园国庆节还收费吗
对于幼龄儿童来说,他们在进入幼儿教育机构(即幼儿园)之后,由于无法立即适应全新的环境,可能会经历健康问题以及学习状态的波动。依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当这种情况出现并导致学生需要转校或者被迫停课的时候,该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状况,向学生家长返还部分预先收取的学费、教育培养费以及食宿费等等。关于具体的退款方案,可以采用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将实际停课或转校的天数相加,取整后得到的数字除以15,如果结果大于等于15的话,将退还相应的半月保教费及住宿费;反之则不进行退款处理。
其次,以开始上课之日作为实际在园日期的起点,而以办理离园手续之日作为终点。接着,将每个学期设置为5个月份,每个月份以30天为准来计算实际在园时间。
《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幼儿园保教费退费规定为:
一、采取按学期收取的,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幼儿因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计算,下同)的,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30%退还,超过50天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二、采取按月收取的,学期与假期交叉月份,保教费执行学期内标准。由于放假、请假、转学、退学、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退还;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
二、私立幼儿园寒暑假工资怎么算
据我国《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应全数领取工资报酬,其平时所能享受到的国家法定福利待遇也同样适用于寒暑假期间。
这意味着,在寒假和暑假期间,教师依然能够依照正常工作时间获取相应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对于幼龄儿童来说,他们在进入幼儿教育机构(即幼儿园)之后,由于无法立即适应全新的环境,可能会经历健康问题以及学习状态的波动。依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当这种情况出现并导致学生需要转校或者被迫停课的时候,该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状况,向学生家长返还部分预先收取的学费、教育培养费以及食宿费等等。关于具体的退款方案,可以采用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首先,将实际停课或转校的天数相加,取整后得到的数字除以15,如果结果大于等于15的话,将退还相应的半月保教费及住宿费;反之则不进行退款处理。
其次,以开始上课之日作为实际在园日期的起点,而以办理离园手续之日作为终点。接着,将每个学期设置为5个月份,每个月份以30天为准来计算实际在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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