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了生育险生孩子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女性在生育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育儿补贴金:在怀孕与分娩期间,女性职工的原有薪资将予以保留发放,而生育保险基金会通过提供育儿补贴金的方式作为对企业或女性员工的补偿;
2.生育医疗费用:当生育女职工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时,因为生育或者流产过程中产生的符合规定项目与标准的相关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以及医药费等,都将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全额支付;
3.一次性的营养补充资金:对于符合享受产假条件的女职工而言,生育保险基金将会向其发放不低于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作为一次性的营养补充资金。
《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
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
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
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
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二、交了生育险生孩子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生育保险为您提供了生育过程中诸多实质性的好处,如下所述:
首先是生育津贴方面,在您享受产假的时期内,公司将按您原来的工资水平发放薪酬,而生育保险基金会以生育津贴的方式向公司或女性员工进行补偿;
其次是生育医疗费用部分,当女员工怀孕并前往规定的医院或卫生保健中心接受治疗时,因为生育或流产所需的各种检查、接生、手术、普通病房住院以及药品等费用,只要符合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均可从生育保险基金中获得报销;
最后是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对于符合享受产假的广大女职工们,生育保险基金会给予其不低于职工年平均工资2%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
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
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
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
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
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后,女性在生育过程中所享有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育儿补贴金:在怀孕与分娩期间,女性职工的原有薪资将予以保留发放,而生育保险基金会通过提供育儿补贴金的方式作为对企业或女性员工的补偿;
2.生育医疗费用:当生育女职工在规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就诊时,因为生育或者流产过程中产生的符合规定项目与标准的相关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以及医药费等,都将由生育保险基金进行全额支付;
3.一次性的营养补充资金:对于符合享受产假条件的女职工而言,生育保险基金将会向其发放不低于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作为一次性的营养补充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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