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还是交付
以交付为界定标准。汽车交付作为衡量车辆所有权变更及相应职责实施时间的重要依据,意味随着实物车辆的实际交付,所有权以及相应的风险将会转至买受人一方。通常情况下,所谓交付乃是出卖人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且买受人也已验收并确认了车辆的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并非仅依赖于过户登记手续,而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根据上述论述,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必然需要经过过户登记程序,只要满足“交付”这一条件,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即可实现。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汽车所有权的变更需要登记吗
车辆所有权的变更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登记操作。
在国内,公安部门负责执行机动车的注册与审核,这其中包括了允许或拒绝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决定。
然而,它并未包含对机动车所有权的明确规定与登记。
为了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在为车辆颁发牌照时,会依据购车发票、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以及其他相关机动车来源证明文件,以此来确定机动车的实际拥有者。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交付为界定标准。汽车交付作为衡量车辆所有权变更及相应职责实施时间的重要依据,意味随着实物车辆的实际交付,所有权以及相应的风险将会转至买受人一方。通常情况下,所谓交付乃是出卖人将车辆移交给买受人,且买受人也已验收并确认了车辆的现状。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并非仅依赖于过户登记手续,而是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根据上述论述,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并不必然需要经过过户登记程序,只要满足“交付”这一条件,机动车所有权的转移即可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