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房时面积误差会很大吗
若交房之时,房屋面积超过了原先合同所规定的面积,对于面积误差比例未超过百分之三之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需有买受人按照原有的约定价格进行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例超出百分之三之外的那部分房价款,则应由出售方承担,且该部分房产的所有权将归属买受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交房时面积大了怎么处理
当涉及到交房时房屋面积增大这一问题时,解决办法包括:
若误差率在3%之内(包含此数值),那么卖方可依据先前签订的销售协议中有关价格变动的条款,依实际测量的面积进行结算;
然而,若误差率超过了3%,买方则有权选择解除之前的交易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已经支付的所有费用及其相应的利息。
此外,买方亦可选择继续执行原有的合同,但具体的费用需根据实际测量出的各部分面积进行重新计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若交房之时,房屋面积超过了原先合同所规定的面积,对于面积误差比例未超过百分之三之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需有买受人按照原有的约定价格进行补足;而对于面积误差比例超出百分之三之外的那部分房价款,则应由出售方承担,且该部分房产的所有权将归属买受人所有。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