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效但不能履行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有效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二、合同有效但不能履行如何处理
这里所指的履行不能意指债务人在客观环境下无法进行合同义务的履行。
具体来讲,如果债务人因为某种特殊原因,无论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无法对其债务进行有效履行的话,那么这种情况就是履行不能。
一旦发生了履行不能的状况,就会使得债权的最终实现变得极为困难,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可能会导致债务的消灭或者转化为侵权等其他类型的法律关系,而在此过程中,债权人也就失去了请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
(1)如果是自始就存在履行不能问题的有效合同,无论这种情形是否应该归咎于债务人本身,债务人均应对合同无法履约负责,不过应当免除债务人实际履行合约的责任;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违约方的行为已经达到刑法范畴认定的标准,违约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2)当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系由债务人自身过错所引发,使整个合同彻底地丧失履行可能,那么债务人将不再承担实际履行的责任,但是却要承担违约责任;
面对这样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同样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索求损失赔偿。
(3)当合同无法履行的状况因可归责于债务人自身的原因导致了暂时性的履行不能时,只有等到造成不能履行的因素得以消除之后,负债人才有权利恢复原先的债务履行义务,并自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然而这个时候的履行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相关规定。
(4)同样因为可归责于债务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合同履行不能问题,若是部分履行不能导致无法实现债权人订立合同时的主要目的,那么债权人可以选择解除这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同时为了弥补自身利益,仍然需要继续履行那些未受影响的部分;
不过在此过程中也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的相关规定,并且对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部分履行不能使得债权人缔约的主要目的无法得到满足,作为债权人同样有权选择解除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并要求赔偿因此带来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合同有效但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