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受贿罪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对受贿行为的法律认定应当依据犯罪人受贿所得数额及其情节展开综合考虑分析。
倘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的贪污数额相对较大,或者还存在其他较严重程度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经济责任。
若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
而对于那些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的经济责任。
然而,如果这些犯罪分子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表现出真诚的忏悔之意,并且积极地退还赃款,以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小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将有机会获得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最新不能减刑的三类人
修正条款还详细说明了,若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且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话,法院依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和其他相关因素,可同期决定将其由死刑缓期执行2年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实行永久性监禁,且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减刑或假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三百八十三条中,针对“贪污罪”的处罚方式,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分别依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罚:
(1)对于贪污数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较轻情节的罪犯,应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
(2)对于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罪犯,应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对于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罪犯,应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以没收财产。
对于多次贪污但未曾受到过处理的罪犯,应当按照累计贪污数额进行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的明文规定,对受贿行为的法律认定应当依据犯罪人受贿所得数额及其情节展开综合考虑分析。
倘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所涉及的贪污数额相对较大,或者还存在其他较严重程度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经济责任。
若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那么其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可能需要缴纳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
而对于那些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刑罚,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的经济责任。
然而,如果这些犯罪分子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能够主动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表现出真诚的忏悔之意,并且积极地退还赃款,以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小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将有机会获得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